檢查高速公路上違規停車司機發現更多錯誤,罰款7700萬越南盾

3月25日,第六高速公路公路交通警察隊(第六隊)代表,隸屬於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處,表示已處理了在永好-潘切高速公路上嚴重違規的情況。

據此,為減少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第六隊加強了巡邏工作,嚴格處理在高速公路上違規停車和停放的情況。

3月24日,第六隊對司機Đ.Q.P.(28歲,居住在同奈省)記錄了以下行為:“在高速公路上遇到技術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情況時,未在緊急停車道上使用緊急燈信號”(罰款1300萬越南盾,扣除6分駕駛執照);“沒有車輛檢驗證書”(罰款500萬越南盾,扣除2分駕駛執照);“沒有車輛登記”(罰款250萬越南盾,扣除2分駕駛執照);“沒有強制民事責任保險證書”(罰款50萬越南盾)。

車主也被記錄行為“使用未登記車輛參與交通”(罰款3400萬越南盾);“使用未經檢驗的車輛”(罰款2200萬越南盾)。司機和車主的總罰款金額為7700萬越南盾,車輛被暫扣7天。

交通警察建議司機必須遵守高速公路上的標誌和監控系統,整個路段已覆蓋攝像頭。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絕對不可掉以輕心;保持適當速度和安全距離以預防事故。

檢查高速公路上違規停車司機發現更多錯誤,罰款7700萬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