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剛頒佈了胡志明市範圍內稻田轉為多年生作物結構的作物目錄。
根據目錄,包括以下作物類型:可可、咖啡、腰果、胡椒、鱷梨、百香果、紅毛丹、椰子、水椰子、木瓜、蛋黃果、李子、菠蘿蜜、龍眼、葡萄、火龍果、番石榴、蘋果、榴蓮、芒果、梅花、水梅、番荔枝(普通番荔枝、刺果番荔枝)、柑橘類(柚子、橙子、橘子、檸檬、金桔等)、觀賞植物、盆景、多年生藥用植物(諾麗果、五加皮、木鱉果等)。
可轉換作物結構的稻田類型是剩餘的稻田,而非專用水稻田。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農業與環境廳牽頭,配合相關機構和單位以及鄉級人民委員會,根據《種植法》和現行法律規定,指導、檢查和監督稻田轉為多年生作物結構的工作。
同時,審查並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根據鄉級人民委員會的提議,考慮和決定修改、補充稻田轉為多年生作物結構的作物目錄,以適應實際情況。
鄉級人民委員會根據本決定批准的稻田轉為多年生作物結構的多年生作物目錄,以及每年經有權機關批准的稻田作物和牲畜結構轉換計劃,選擇符合稻田詳細規定、種植業發展方向以及當地實際生產情況的作物類型,以有效、合規地實施作物結構轉換。
同時,審查並報告建議調整、補充稻田轉為多年生作物結構的多年生作物目錄,以適應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提交農業與環境廳彙總,供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考慮和決定。
此外,鄉級人民委員會加強檢查和監督管理區域內稻田轉為多年生作物結構的工作,確保發揮效益並遵守現行法律規定。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上述決定,胡志明市居民在剩餘稻田上種植(目錄中的)作物,可以向鄉級人民委員會提交申請,請求將農業用地從水稻種植轉為多年生作物種植。
根據《土地法》規定,同是農業用地,但多年生作物用地的補償價格高於稻田。如果符合當地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並經有權機關許可,農業用地可以轉換為住宅用地(宅基地)或其他非農業用地類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