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泰山鄉公安在24小時內破獲3起案件

出席的有阮仲恩先生——鄉黨委書記、鄉人民議會主席和阮春南先生——鄉黨委副書記、鄉人民委員會主席。

2026年2月和3月,在接到三起案件(包括一起搶奪金項鍊案件和兩起盜竊摩托車案件)報案後的24小時內,春泰山鄉公安與胡志明市公安刑警科(PC02)工作組迅速追查、破獲並逮捕了犯罪嫌疑人。

根據春泰山鄉人民委員會關於對在春泰山鄉打擊犯罪工作中取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進行突擊嘉獎的決定,鄉公安集體發揮了核心作用,勇敢衝鋒在打擊各類犯罪的工作中,為全鄉人民營造了安寧的環境。

在儀式上發言時,阮仲恩先生表示,及時嘉獎不僅是對公安隊伍努力的認可,還有助於鞏固當地人民對“全民保衛祖國安全”運動的信心。

春泰山鄉公安在24小時內破獲3起案件

一小時後找回丟失的錢包

4月6日,黃天祿先生表示,4月5日晚,他在武氏迴路(春泰山鄉)行駛時,丟失了一個錢包,內有超過400萬越南盾、身份證、摩托車駕照、摩托車登記證、銀行卡。發現錢包丟失後,他沿路尋找但未果。大約一小時後,他接到春泰山鄉公安的聯繫,邀請他到派出所領取財物。

撿到黃天祿先生錢包的是阮氏平水女士(居住在春泰山鄉),她主動將錢包送到鄉公安報案以歸還失主。接到報案後,鄉公安緊急核查、核實信息,並迅速確定了錢包的主人,邀請其到派出所直接歸還。

黃天祿先生表示,錢包內的全部現金和證件都已完整歸還。領取時,他非常高興,並感謝阮氏平水女士幫助他找回錢包,同時也感謝春泰山鄉公安的熱情協助。

他分享說,超過400萬越南盾是他從客戶那裡收到的修理家用電器的錢,這對他是相當大的一筆金額,個人證件也非常重要,如果無法找回,重新辦理證件將非常耗時。

春泰山鄉公安在24小時內破獲3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