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受公司臨時僱傭擔任保安20天,因為該公司的保安遭遇事故,但由於時間短,雙方沒有簽署書面合同,只是口頭協議。那麼口頭協議有效嗎?

阮友信先生(峴港市)

* 法律專家範文忠(廣義省司法廳)回答:

口頭僱傭有效嗎?

– 根據2019年《勞動法》第14條的規定,有以下形式的勞動合同:

1. 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並製作兩份,勞動者持一份,用人單位持一份,除非2019年《勞動法》第14條第2款規定的情況。通過電子方式以數據消息形式簽訂的勞動合同,根據電子交易法律規定,具有與書面勞動合同同等的效力。

2. 對於期限不足一個月的合同,雙方可以口頭簽訂勞動合同,除非2019年《勞動法》第18條第2款、第145條第1款a項和第162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

據此,(1)對於季節性工作、特定工作期限不足12個月的,年滿18歲以上的勞動者群體可以授權其中一名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並與每位勞動者簽訂具有同等效力。

由被授權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必須附有名單,註明每位勞動者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居住地和簽名(第18條第2款)。

(2)當使用未滿15歲的人工作時,用人單位必須與未滿15歲的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145條第1款a項)。

(3)用人單位必須與家庭傭工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162條第1款)。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您被公司臨時僱傭擔任保安,期限不足一個月,雙方可以口頭簽訂勞動合同,該合同仍具有與書面勞動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