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選擇西貢太陽投資發展公司建設新行政中心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功榮剛簽署決定,代表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選擇西貢太陽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為投資者,按照公私合作PPP模式中的建設-移交(BT)合同類型,建設城市中心廣場和城市行政中心。

西貢太陽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地址位於胡志明市濱城坊咸宜路141-143號。

投資者承諾用於項目的自有資金超過59630億越南盾,動員貸款超過236720億越南盾,以實施該項目。

投資者承諾在2026年至2028年的兩年內完成項目。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西貢太陽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上能力文件和合同草案,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手續提交主管機關審批。

投資者有責任按照規定保存項目檔案和文件,並在主管國家機關要求時,提供信息、檔案以服務於審計、檢查、監督工作。

胡志明市責成財政局對法律依據、準確性和審批內容負全面責任;就組織審定、批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合同草案的工作向市人民委員會提出建議,並按規定執行。

同時,責成建設局主持,與財政局、文化體育局、農業農村環境局、規劃建築局、科學技術局、民用和工業建築工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安慶坊人民委員會及各相關廳局、單位,根據管理職能和任務,負責跟蹤、檢查、監督並支持、指導投資者按現行法律規定開展後續項目相關手續。

此前,4月18日上午,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通過了按照BT合同建設城市中心廣場和行政中心的投資主張。

投資者提出的支付土地為安慶坊第1分區1/2000比例分區規劃中的地塊。

新行政中心預計服務8000名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工作。每天,該區域可通過現代“一站式”系統接待1500至2000名公民和企業代表。

這一規模被確定為符合當前及未來幾年的使用需求,並以50年發展為導向。

該項目旨在形成一個現代化、集中、新型的行政-政治綜合體,滿足國家機關辦公場所的佈局要求。

項目包括技術基礎設施、輔助工程和景觀公園區停車場;城市行政中心;演藝中心(劇院);城市中心廣場。

中心廣場內設有中心湖景觀公園和演藝中心。根據提議,中心廣場在重大政治節慶期間最大容量約268000人,文化節慶期間約500000人。

演藝中心(劇院)預計活動時可容納約2000個座位。中心湖景觀公園將建設公共工程和標誌性工程,如統一雕像群、噴泉、看臺等,工作日每天接待1000至3000人次。

根據呈文,該區域還致力於發展綠色空間、水面和景觀,有助於提高服務於社區的公共空間質量,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和精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