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要求繼續削減消防和建築許可證相關手續

5月2日,部長、政府辦公廳主任鄧春芳剛剛簽署了致公安部、工貿部、農業與環境部、建設部、司法部等部長的公文,傳達了政府總理關於繼續審查、削減和簡化行政手續的指示。

集中削減四個領域

據此,總理要求繼續大力削減行政手續,為民眾和企業創造更多便利,特別是涉及四個領域:消防、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的設立與運營、環境影響評價以及建築許可證發放。

為落實中央提出的“兩位數”增長目標,總理指示公安部長、工貿部長、農業與環境部長、建設部長緊急審查和研究涉及上述四個領域的規定及行政手續。

上述各部被要求於5月10日前向總理報告現行規定及行政手續的現狀,包括權限、流程、實施方式、材料、處理時限等。

同時,需評估近期削減和簡化行政手續的成果,提出繼續削減和簡化的建議,並送交司法部進行彙總和獨立評估。

司法部長主持指導相關單位,在各部門報告的基礎上,提出削減和簡化規定及行政手續的方案,並於5月12日前向總理報告。

政府辦公廳負責跟蹤和督促上述各部、機構任務的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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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減和簡化經營條件

4月29日,政府頒佈了八項決議,旨在削減、分權、簡化行政手續及經營條件,涵蓋14個部及部級機構的國家管理領域。

總理對有關部門和機構主動、積極審查併為政府及時、按時頒佈決議提供參謀表示認可和高度評價,對越南工商聯合會積極協調各部門、機構參與決議制定過程表示肯定。

這些決議涉及農業與環境部、文化體育旅遊部、工貿部、衛生部、教育培訓部以及由司法部主持起草的國防、內務、財政、建設、外交、司法、銀行等領域的一項通用決議。

據此,同步修訂和補充了163項規範性法律文件,包括兩項政府決議、155項法令和六項總理決定。

通過頒佈這些文件,黨中央委員會第18號結論提出的四項核心指標已完成。

對於行政手續,184項被廢止,134項下放給地方處理,349項得到簡化,中央級行政手續規模降至27%。對於經營條件,890項被廢止,四項得到簡化。

預計執行過程將使受影響對象的手續辦理時間和合規成本較2024年減少50%以上,體現了政府建設以人民和企業為中心的服務型行政的最高政治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