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說有2個親生子女以上的人可以享受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但是我查找關於社會保障性住房的法律規定,並沒有發現這一規定。請問這一信息是否正確?

黎河如女士(西寧省)提問。

法律專家範文忠(廣義省司法廳)回答:

越南:有兩個親生子女以上可享受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

– 根據2023年《住房法》第76條規定,享受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對象(共12類)如下:

1. 對革命有功人員、烈士家屬,屬於根據《對革命有功人員優撫法令》規定獲得住房改善扶持的情況。

2. 農村地區的貧困戶、近貧困戶。

3. 經常受自然災害、氣候變化影響的農村地區的貧困戶、近貧困戶家庭。

4. 城市地區的貧困戶、近貧困戶家庭。

5. 城市地區的低收入人群。

6. 在企業和合作社、合作社聯合社(包括在工業區內和區外)工作的工人、勞動者。

7. 軍官、專業軍人、士官屬於人民武裝力量、公安工人、公務員、國防工人和國防職員正在服役;機要工作人員、在機要組織中從事其他工作並享受國家財政工資的人員。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幹部、公務員、職員。

9. 已按規定退還公務住房的對象(根據2023年《住房法》第125條第4款),因違反本法規定被收回公務住房的情況除外。

10. 屬於土地被收回、房屋被拆除、拆遷,且尚未獲得國家以住房或土地補償的家庭和個人。

11. 大學生、大學生(大學、學院、大專、職業學校、法律規定的特殊學校);公立民族寄宿學校的學生。

12. 工業區內的企業、合作社、合作社聯合社。

然而,2025年12月10日,越南國會通過了2025年《人口法》,該法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據此,在2023年《住房法》第76條第12款之後補充了第13款如下:“13. 有2個及以上親生子女的人”。

因此,自2026年7月1日起,擁有2個及以上親生子女的人也將享受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

請注意,這一內容並未在2023年《住房法》中規定,而是根據2025年《人口法》的規定補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