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正集中制定《特殊都市法》以提交國會。政治局近日召開會議,對政治局第31號決議實施三年來進行評估,該決議涉及胡志明市至2030年發展方向及2045年願景,其中強調胡志明市主動研究、參謀、建議政治局考慮頒佈關於新時期胡志明市建設與發展的新決議。
事實表明,一個擁有超過1400萬人口的超大城市正面臨舊治理模式的極限,必須尋求更為合適的體制。如果這個特殊都市仍要與其他省份穿同一件“法律外衣”,將難以實現突破。
當一個行政單位擁有相當於一個省的經濟規模和人口時,要求其用鄉坊級管理機構運行必然遭遇瓶頸。
新階段的大都市治理模式需要變革,需要諸多突破。已有意見提議建立“特殊都市政府”機制以取代部分鄉坊級單位,這引起輿論廣泛關注,其中包含城中城模式的應用。
放眼世界,城中城或小型行政特區模式曾是超級城市突破的關鍵。例如上海的浦東、首爾的特別區以及東京的部分特別區,它們擁有靈活的治理機制,能夠發揮各自優勢,而不受制於統一的行政結構。
胡志明市的許多鄉坊人口眾多、經濟規模大、地域廣闊,但權限仍停留在基層。一個擁有數十萬人口的都市卻要用鄉級機構處理事務,必然導致超負荷。
放眼更廣,頭頓市、土龍木市等都市也亟需“換新裝”。胡志明市需要先走一步,將其重點鄉坊轉變為“衛星城市”,直接融入區域供應鏈。
有三個理由支持胡志明市實施城中城模式。首先是治理規模的壓力。
其次,胡志明市迫切需要新的“增長極”以創造突破動力,擁有高度自主權以靈活吸引大型資金、激活數字經濟和高科技產業。
第三,城中城模式仍可確保現行兩級政府模式,同時明確分權、授權,並以合適、正當的模式作為智慧、精簡、高效都市政府的運行基礎。
胡志明市面臨著在傳統發展空間逐漸縮小的背景下尋找新增長動力的課題。
胡志明市需要的不僅是擴大都市面積,更是增強體制競爭力。城中城模式可以成為數字經濟、高科技、國際物流、綠色金融或海洋都市的體制試驗田。
要按新模式組織,選址需基於戰略和跨區域規劃思維。
首先,應坦率評估守德市模式,避免徒有城市之名卻處處需徵求意見的局面。
芹耶縣正以新的發展空間崛起,發展速度快、挑戰巨大,若仍穿著“鄉級外衣”將難以應對。隨著國際中轉超級港口項目和海洋都市定位,芹耶需要按生態-海洋都市模式組織,以便主動對話、吸引全球航運集團。
這件新機制外衣只有雙方明確劃分責任才能成功編織。中央應大膽授權胡志明市試點機制和政策。
而胡志明市方面,則需主動證明自我治理能力,制定透明的實施計劃,準備好高素質人力資源和數字技術基礎設施。
一個想突破的超大城市,需要一件足夠寬敞的未來機制外衣。
城中城並非頭銜特權,而是內生需求、是必要法律工具,以幫助胡志明市解放生產力,繼續發揮全國經濟龍頭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