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院要求24AB公寓管理委員會賠償被斷水居民

經過多次審理和長時間合議,審判委員會認定24AB公寓管理委員會對居民斷水的行為侵犯了所有權,超出了管理委員會的權限。規定居民未全額繳納費用時斷水斷電的文件是公寓內部文件,不具備法律效力。

關於管理委員會的合法性,在2020年3月16日24AB公寓第六次選舉新管理委員會的會議上,黃氏梅、陶孟強和武青長繼續當選。

然而,早在2019年,武青長因工作調動且不再居住在24AB公寓,已提交辭職申請。因此,法院認定武青長在莊女士做出斷水決定時沒有相關權利和義務。

最終,法院宣判部分支持原告劉氏秋莊的訴訟請求。

具體判決:24AB公寓管理委員會成員黃氏梅和陶孟強連帶賠償50%的損失,包括租房、水電費用;安居技術服務方案股份公司賠償剩餘50%。

賠償總額:黃氏梅和陶孟強各賠償逾2600萬越南盾,安居公司賠償逾7900萬越南盾。

法院駁回了原告要求被告在公寓媒體上道歉的請求,認為被告沒有損害原告聲譽和名譽的行為。同時駁回了被告的反訴,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和訴訟過程中的額外費用。

此前,根據起訴書,劉氏秋莊是24AB公寓9.4A號房的業主,位於胡志明市平盛郡。

2023年1月10日,其公寓因供水服務停止而被斷水。而她的家人聲稱已每月向管理方足額繳納管理費,並已向嘉定供水股份公司支付水費。

多次要求管理委員會和管理方恢復供水未果後,莊女士表示家人不得不從2023年1月12日起臨時租用9.7A公寓的一個房間用於生活、做飯、洗衣和衛生。

因此,莊女士要求法院判決24AB公寓管理委員會和安居技術服務方案股份公司共計賠償逾1.59億越南盾,包括:臨時公寓9.7A的租金逾1.07億越南盾,2024年春節租用房屋費3000萬越南盾,租用洗浴場所費600萬越南盾,家庭訂餐費逾1500萬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