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剛發佈關於加強流浪乞討人員管理及胡志明市其他需要緊急保護對象的文件。
根據文件,近期胡志明市各級各部門已集中領導、大力指導落實社會救助和流浪乞討人員、其他需要緊急保護對象的管理工作。
然而,近期仍出現兒童、流浪人員乞討的情況,影響城市美觀,並存在滋生社會弊端、影響社會治安秩序和安全的隱患。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要求各廳局、各縣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及相關單位緊急整頓這一狀況。
具體而言,責成胡志明市公安局指導地方公安加強重點地區巡邏檢查,嚴厲打擊操縱、教唆、引誘兒童、殘疾人、老年人乞討以牟利的行為。
集中做好社會治安秩序行政管理、戶籍管理工作,不容許轄區內流浪乞討現象發生而不及時處理。
為加強管理,對相關人員發放個人身份識別碼、公民身份證,指導地方公安加強處理、建檔和管理胡志明市流浪乞討人員及其他需要緊急保護的對象。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衛生廳指導、檢查、督促各社會救助機構按規定加強接收、管理、撫養社會保護對象。
衛生廳指導各醫療機構提高對社會救助機構弱勢群體的照顧和撫養水平。
同時作為牽頭單位,協調相關單位緊急參謀制定關於胡志明市流浪乞討人員及其他需要緊急保護對象管理的規定。
責成旅遊局配合各縣市人民委員會,指導各旅遊區、景點、節慶活動場所嚴禁並及時處理流浪乞討、糾纏遊客的行為。
青年突擊隊負責配合有關機關指導檢查,防止兒童、流浪乞討人員糾纏遊客的情況。
教育培訓廳被責成指導、檢查各縣市人民委員會對社會救助機構內的流浪乞討人員及其他緊急對象進行職業培訓。
內務廳負責落實諮詢、就業介紹扶持政策;同時將勞動力需求信息對接至社會救助機構和職業教育機構,這些機構為流浪乞討人員及其他需要緊急保護的對象提供職業培訓,以便他們在學成後有機會盡早找到工作。
提高民眾意識,不直接給乞討者錢
特別是各縣市人民委員會要加強排查、統計、嚴格管理,不允許轄區內出現流浪乞討現象。
按規定組織管理、建檔將對象送入社會救助機構;配合社會救助機構做好管理、發放對象身份證件的工作。
有效落實各項社會保障政策,為困難群眾提供貸款支持、職業培訓和就業機會。
加強對經營場所、旅遊場所、宗教場所的動員,不發生乞討、糾纏遊客的情況;同時宣傳、支持流浪乞討人員迴歸家庭、學習技能和穩定就業。
加強宣傳,提高民眾意識,不直接在街頭給乞討者錢,鼓勵通過慈善組織捐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