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生態文明、綠色越南與和平、可持續的海洋
蘇林
越共中央總書記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主席
值此世界環境日(6月5日)和世界海洋日(6月8日)之際,我們共同更深刻地思考一個時代重大命題:人與自然的關係正面臨巨大變化,需要新的發展、責任和行動思路。安全的環境與和平、可持續的海洋是發展、安全、和平、公正、道德以及民族國家存續的核心問題。
當今世界正經歷前所未有的生態環境深刻變化。全球持續變暖、極端天氣、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乾旱、洪澇、森林火災、海水入侵、生物多樣性減少、海洋環境汙染正直接影響各大洲。這種失衡表明自然承載力正被推向危險邊緣。
這些挑戰向人類提出一個重大問題:如果滋養生命的生態基礎被侵蝕,發展還能持續嗎?幾個世紀以來,人類創造了工業、科學、技術、貿易和城市化的巨大成就。但過度依賴資源開採、化石能源消耗、線性生產和浪費型消費文化的發展模式也留下了沉重的生態環境後果。
基於這一認識,環境保護必須被視為國家安全和人的安全的核心內容。一個國家可能實現高增長,但如果人民生活在汙染和環境退化中,就不能視為可持續發展。一個現代繁榮的社會應是懂得在生態限度內致富、負責任地使用資源、將自然視為生存條件、國家資產和後代遺產的社會。
海洋更清晰地展現了人類的相互關聯性。某一海洋區域的氣候變化或不穩定可能影響多個國家的糧食安全、貿易、能源和生計。因此,保護海洋不僅是環境義務,更是和平、合作、國際法、發展公平和國際社會共同責任的要求。

對越南而言,這些問題意義尤為深遠。越南是一個海洋國家,受氣候變化影響嚴重。擁有超過3260公里海岸線、兩大平原、密集河網、眾多沿海城市,數百萬漁民和社區在此生活,因此我國在面臨海平面上升、風暴洪澇、海水入侵、侵蝕、汙染、資源退化和生態變化以及過度開發自然時尤為脆弱。
在此背景下,越南通過承諾到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推動公平能源轉型、減少海洋塑料垃圾、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物多樣性並實施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向國際社會展現了強烈責任感。
這些承諾並非外部強加的義務,而是國家的內在需求。越南要實現快速可持續發展,成為高收入國家,必須依靠科技創新、數字化轉型和保障生態環境安全來革新國家發展模式。
越南各地區和鄉村的文化傳統長期以來蘊含著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精神。在新時期,這一傳統需要提升為現代發展價值體系:尊重自然、節約資源、負責任的消費、更清潔的生產、更綠色的技術、更透明的治理以及代際公平。
胡志明主席以遠見卓識,很早就將人、自然和民族未來置於統一整體中。他囑咐:“十年之計在於種樹,百年之計在於育人。”在這一思想中,“種樹”是建設生活環境的實際行動;“育人”是培養有知識、有道德、有責任感的發展主體的根本事業。
他還寫道:“春天是種樹節,讓國家越來越春。”這是一句簡潔而超越時空的號召,每棵種下的樹都是對未來的希望,每個保護自然的行為都是讓國家更加可持續、美麗和人道的方式。
對於海洋島嶼,他曾囑咐吉婆島、吉海島的同胞:“……森林是金,海洋是銀。森林海洋是我們的,由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努力開發、保護……”這句話蘊含了深刻的發展觀點,資源所有權始終與保護責任相伴,開發必須與保護相結合,今天的發展必須考慮明天。海洋不僅是經濟資源,更是生存空間、主權空間、文化空間、連接空間和越南民族的戰略空間。
從胡志明思想和時代要求出發,我們需要確立一個貫穿的指導思想:綠色發展、環境保護、海洋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必須成為新時代國家發展模式的支柱。這不是資源環境部門一家之事,而是整個政治體系、企業界、每個地方、每個家庭和每個公民的共同任務。
為此,今後需要聚焦六大任務。
第一,完善發展思維和環境治理體制,將自然視為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所有發展戰略、規劃、計劃、項目必須置於生態系統承載力、氣候適應能力和人民健康保護要求之下。
需要轉變思維,從發展後治理汙染轉向在發展規劃設計中就預防汙染。革新環境與資源治理方式,走向綜合、跨部門、跨區域。拓展發展衡量標準,不僅包括產量或增速,還應包括生活質量、資源利用效率、排放水平、氣候韌性和社會公平。
體制必須確保汙染者付費、保護自然者受益、綠色發展的地方得到鼓勵、綠色創新的企業得到支持,而破壞環境的行為受到嚴懲。
第二,推動增長模式、能源結構、生產、消費和城市化的綠色轉型。綠色轉型必須成為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動力。
需大力推動節能高效用能,發展可再生能源以適應系統安全,逐步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促進低碳工業、生態農業、公共交通、綠色建築、綠色材料和循環經濟。
企業必須置於轉型過程的中心,因為企業正是技術創新、供應鏈重組、創造綠色就業和滿足國際市場新標準的主體。國家需要制定綠色金融、綠色信貸、綠色公共採購、排放標準、碳定價機制等政策,並支持中小企業接觸技術、資本和市場。

第三,發展綠色、現代、負責任的海洋經濟,與保護主權、民生和海上和平相結合。越南認為,保護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生態系統、發展可持續海洋經濟必須與維護和平、穩定、安全、航海自由、尊重國際法特別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統一;堅持通過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共同將南海建設成為合作、責任和可持續發展的海域。
越南將建立基於科學、技術、海洋數據、生態系統保護的更現代海洋經濟發展模式;發展綠色港口系統、海上可再生能源、海洋生物工業、海島生態旅遊、航運服務等。需嚴格控制非法捕撈,保護漁業資源,提高漁民生活水平。
第四,恢復自然生態系統,建設氣候適應能力作為國家戰略基礎設施。投資自然就是投資未來。積極防災抗災,保障水安全、糧食安全、公共衛生和生計穩定。
需優先恢復水源林、沿海森林、紅樹林。嚴格保護敏感生態系統;控制採砂、地下水開採、沿海資源開發。建設氣候適應型城市,重建河、湖、渠空間;提升預報、預警和災害風險管理能力。
對九龍江平原、中部沿海、北部山區和大城市而言,氣候適應必須成為發展規劃、公共投資和民生保障的核心內容。
第五,建立基於科學、數據、數字技術和社會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需建設關於排放、水質、空氣、垃圾、生物多樣性、海洋資源、侵蝕、海水入侵、氣候風險和企業環境合規的國家數據庫。
衛星技術、人工智能、環境傳感器、數字地圖、海洋島嶼數據庫、災害預報模型和公民反映平臺應得到廣泛應用。人民有權瞭解自身居住的環境質量,企業有義務透明環境影響,國家機關必須基於證據決策並對人民負責。
與此同時,需推動學校、社區和社會的環境教育;進行科學傳播、綠色生活方式、源頭垃圾分類、減少一次性塑料製品,在全社會建設生態公民文化。
第六,保障綠色轉型中的公平,加強氣候、環境和海洋國際合作。綠色轉型只有成為公平、包容和人道的進程才能成功。
貧困人口、高排放行業勞動者、沿海社區、婦女、兒童和脆弱群體需要在生計、職業培訓、金融、風險保險、適應基礎設施和社會服務獲取方面得到支持。需有支持企業綠色轉型的機制;為保護生態環境的人民創造可持續生計。
越南呼籲國際社會,特別是發達國家,更充分、更切實地履行氣候融資、技術轉讓、人才培訓、適應支持、治理能力建設以及為發展中國家綠色產品拓展市場等承諾。
發達國家在工業化進程中先行一步,長期基於更高排放水平積累財富,並擁有更強大的財政和技術能力。因此,他們在應對氣候變化、保護海洋和恢復全球生態系統方面的責任必須與其現有能力和歷史責任相稱。
公平的綠色秩序必須幫助發展中國家不被落下,不讓環境標準成為新的貿易壁壘。
發展中國家需要決心革新增長模式,有效利用支持資源,提高綠色承諾執行的透明度和問責制。但轉型路徑必須與自身發展水平、技術能力、預算條件、能源安全、糧食安全和人民生計保障要求相適應。
越南願作為國際社會積極、負責任的成員,參與應對氣候變化、保護生物多樣性、減少塑料汙染、保護海洋、推動公平能源轉型和建設綠色經濟的努力。
我們期望與夥伴共同發展更實質性的合作框架,使綠色資金到達最需要的地方,清潔技術更廣泛共享,治理知識更快傳播,綠色轉型收益在國家、社區和代際之間更公平分配。
以上六大任務必須以切實行動精神,由國家、企業和社會各界共同落實。每個地方必須制定符合自身生態特點和發展模式的行動計劃。每個部委必須將綠色目標納入行業政策。每個企業必須視環境合規為生存標準,視綠色創新為競爭條件。每個公民必須將對自然、海洋島嶼和家鄉的熱愛轉化為具體的日常行動。
世界環境日和世界海洋日提醒我們,地球的承載能力是有限的,海洋正在受到傷害,人類需要負責任地行動。我們肩負著在21世紀建設一個綠色、負責任、可持續的越南的使命;一個繁榮、人道、現代且與自然和諧的發展模式;建設一個強大富裕的國家,同時環境依然清新,島嶼依然安寧,河流依然清澈,森林依然遼闊,每個人都能安全、健康、幸福地生活。
每個越南人請從一件具體事情做起:種植並照料一棵樹,減少一次性塑料製品,節約能源,垃圾分類,保護水源,保持海灘清潔,傳播綠色生活習慣,為越南永遠蔥鬱、可持續的未來而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