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越南湄公河三角洲‘吞噬’自身

因為這不僅是處理一個坍塌浮灘的問題,更是在氣候變化、泥沙減少、基礎設施開發壓力以及落實政治局關於防治九龍江平原塌陷、坍塌、內澇、乾旱、鹽鹼入侵的第26號結論的大政方針背景下,如何對待資源的課題。

來自實踐的決定?

將位於永隆省國泰縣的古氈河上青龍灘從自然浮灘轉為採砂礦的決定正引起公眾廣泛關注。

已有不少不同意見。支持者認為職能部門的決定源於此地持續坍塌的現實,而“強行保留”將浪費錢財,不如順應自然,還能開採沙子補充市場上緊缺的建築材料。

多年來,湄公河三角洲持續面臨日益嚴重的坍塌狀況。前江、後江出現多個深漩渦,水流改變,坍塌頻繁發生,沖走民眾房屋和財產。

與此同時,服務於地區重點交通項目的建築用沙和填土需求增長迅猛。

西部正在建設的高速公路需要大量填沙。供應有限,沙價高漲,許多地方在尋找工程材料方面遇到困難。

在此背景下,利用青龍灘的沙子可被視為一種權宜之計,既處理坍塌區域,又有助於補充建築用沙源。

但問題在於,這是否是三角洲長遠未來的最優解決方案?科學家稱塌陷、坍塌現象為河流乾渴、缺水。這是多種負面因素累積的必然結果。

缺乏泥沙的沖積平原

令人擔憂的是,湄公河三角洲已不再像以前那樣處於自然狀態。上游湄公河上的水電站使流到三角洲的泥沙量大幅減少。長期採沙導致多處河床下降。

坍塌越來越頻繁,規模更大且更難預測。三角洲正逐漸失去曾經造就肥沃沖積平原的物質基礎。

在這種狀態下,每一次對河床的干預都需要謹慎權衡。因為湄公河上的浮灘、沙洲或沉積物不僅僅是河中的陸地。它們是自然動力結構的一部分,有助於分散水流、保留泥沙並相對穩定河道形態。

當然,並非每個浮灘都必須不惜代價保留。一些沙洲可能根據自然規律繼續侵蝕或消失。但值得思考的是,如今這種消失已不再完全“自然”,而是受到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缺少泥沙、採沙、氣候變化和基礎設施開發壓力。

這就是許多專家擔心,如果繼續將正在坍塌的浮灘視為“可利用的沙源”,三角洲可能陷入缺沙-增加開採-河流失衡-更嚴重坍塌的惡性循環,然後又需通過開採來處理。

目前湄公河三角洲最大的悖論是:三角洲正缺少曾造就其自身的物質。

“順應自然”不能只是口號

值得注意的是,青龍灘的故事發生在中央對九龍江平原可持續發展提出很高要求的背景下。

政府之前的第120號決議和最近政治局的第26號結論都強調了“順應自然”的精神,主動適應氣候變化、乾旱、鹽鹼入侵、塌陷和坍塌。這些方針的核心是發展必須與保護自然結構和三角洲生態安全同步進行。

“順應自然”並不意味著不干預自然,而是要在更充分了解生態系統承受極限的基礎上進行干預。

不要讓越南湄公河三角洲‘吞噬’自身

對於青龍灘,目前最需要的或許不是爭論絕對的對錯,而是闡明開採決定的科學依據。

是否已有水動力學評估模型?降低或消除沙洲將如何影響周邊地區的水流、坍塌和生態系統?這是最佳選擇還是短期內的可能解決方案?

更重要的是,這個故事表明湄公河三角洲急需一種新的河流資源管理方法。不能繼續只根據單個項目或單個地方的需求來管理沙資源。三角洲需要區域級的沙資源戰略,有互通數據、開採承載力評估,並有對河流系統重大幹預的獨立科學論證機制。

世界上許多國家在長期過度開發河流資源後付出了沉重代價。當前的趨勢是恢復生態系統,“為河流讓路”,而不是繼續開採剩餘的自然部分。

湄公河三角洲當然需要發展基礎設施。但這個沖積平原也需要保留生態基礎,以便在未來生存和發展。

第26號結論傳遞的信息不僅是通過工程方案應對坍塌或氣候變化,更是要求改變發展思維:從開採轉向保護,從被動應對轉向主動治理,從局部處理轉向全區域生態系統方法。

青龍灘或許將繼續按照河流規律變化。但更重要的是,每做出這樣的決定後,湄公河三角洲是否能更接近一個真正可持續和“順應自然”的發展模式。

這不僅關乎永隆省,更是整個湄公河三角洲今天未來的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