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度假合同”買賣騙局相關,6月17日下午,河內市公安局表示,調查警察機關已對21起案件提起公訴,起訴了187名與涉嫌詐騙侵佔財產的度假買賣、轉讓活動相關的被告。

初步調查認定,嫌疑人通過要求民眾繳納度假購買費用、繳納度假轉讓押金等方式,侵佔近500名受害者的資金,總金額超過1814億越南盾。

據公安機關稱,該團伙採用兩種主要手段侵佔民眾資金:買賣度假和轉讓度假以侵佔資金。

在買賣度假的手段中,嫌疑人成立多家公司銷售“旅遊度假所有權”,利用民眾的信任、缺乏瞭解,並瞄準他們喜歡收禮物的心理。

同時,他們通過電話邀請客戶參加會議、研討會,以免費獲得某些旅遊區、四星級酒店的旅遊券,承諾無需購物、無需攜帶現金,只需身份證確認身份。

受邀客戶按約定時間到達公司後,由客服人員介紹“旅遊度假所有權”產品,旅遊套餐價格從約2億至9億越南盾不等,根據度假時間和合同期限(5至40年)而定。

諮詢人員會在簽約活動現場提出大幅折扣優惠政策,要求當場支付押金,同時“承諾”在無需使用時可將度假轉讓給他人獲利。

這導致客戶沒有時間仔細閱讀、瞭解合同內容就匆忙簽約並支付押金。諮詢人員的承諾僅是口頭向客戶說明,未在合同內容中體現,也未出現在任何書面文件中。

事實上,沒有客戶成功轉讓過合同。公司的員工和銷售度假的負責人總是想方設法逃避或提出各種理由拒絕為客戶轉讓合同。

在利用轉讓度假進行詐騙侵佔資金的環節中(實際上並未向任何客戶銷售度假),嫌疑人掌握了客戶因財務困難需要轉讓度假合同的需求。同時,這些嫌疑人曾是度假合同銷售人員,掌握了客戶數據或購買了擁有度假的客戶數據,成立了經紀公司,負責租賃、轉讓度假合同,並運營一支銷售團隊,主動聯繫有租賃、轉讓合同需求的客戶,按照既定的推銷劇本進行聯繫。

劇本已提前擬定,併為銷售人員支付高額佣金(根據職位不同,經紀費為2%至12%)。其目的是想方設法引誘、拉攏客戶繳納留位押金並簽署經紀合同。

接近客戶時,銷售人員不使用真實姓名,並使用“廢卡”手機號碼,提供虛假信息,聲稱與度假銷售合作伙伴有關係,承諾以異常高價轉讓。其中,度假合同價值2億越南盾,但承諾在租賃、轉讓後,客戶可獲得10億、28億甚至100億越南盾的利潤。這旨在讓客戶相信能獲得數倍的高價轉讓,進而要求客戶通過多種形式繳納押金、保證金、服務升級費,或者購買新的度假合同——儘管客戶並無額外購買需求,但為了轉讓不得不購買新合同。

事實上,銷售人員向客戶承諾在1至1.5個月內完成合同。然而,在經紀合同中,合同履行期為10年,旨在為客戶解除合同、索賠製造障礙和困難。嫌疑人不斷變更公司名稱或成立新公司,以躲避老客戶的投訴、舉報,同時繼續引誘、欺騙新客戶。該團伙多人勾結,分工明確,有指揮者、電話拉客者和直接接觸詐騙客戶者。

事實上,這些公司並未向任何客戶實際轉讓或出租度假業務,而是將所得款項用於支付員工工資、獎金及個人消費。目前,河內市公安局調查警察機關正繼續完善案件卷宗,調查核實,並繼續對相關案件、被告提起訴訟,追繳嫌疑人侵佔的財產。

在調查過程中,河內市公安局已搜查嫌疑人住所和工作地點,查獲超過166億越南盾現金。同時凍結賬戶中超過597億越南盾,暫扣7輛汽車、10份土地使用權證書和3本價值120億越南盾的存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