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特殊機制紓解3個涉及數千紅皮書債務的項目

在峴港剛公佈以國會決議機制紓解困難的項目名單中,值得注意的有3個拖延多年的項目,導致數千人受牽連:百達城市區、7B擴建區和赫拉綜合體河畔區。

經過多年停滯,至今這些項目已重啟部分基礎設施。特別是,這些項目被列入適用國會決議特殊政策機制的名單,被視為積極信號,為紓解多年來持續的法律障礙帶來希望。

這也讓許多客戶更有依據期待自己的權益能早日得到保障。

近日,近800名在上述三個項目購買超過1000塊土地的客戶與投資方和分銷商舉行了會議。

在此次會議上,客戶們繼續表達不滿,因為已按合同付款,但近8年來他們仍不得不奔波爭取自身合法權益。

來自河內的T.T.T.H.女士表示,她已花去積蓄購買了兩塊地,但多年過去仍不知其命運如何。“我們已按合同付清了錢,但地還不知道在哪裡”——H女士分享道。

許多客戶要求相關單位必須採取堅決、透明且公開的解決方案,併為民眾提供具體路線圖。

與此同時,投資方表示正在集中財務資源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同時辦理徵地拆遷和土地交付手續。未獲交付土地是導致進度停滯的主要原因。

手續文件已由投資方提交給職能部門,正在等待結果。獲得土地交付決定後,將履行財務義務,完成基礎設施,以便為民眾辦理紅皮書手續。

隨著這三個項目被列入享受特殊政策機制以紓解障礙的名單,預計將疏通法律瓶頸。

據此,在百達城市區項目:該項目已被交付70%面積的土地。屬於投資方未經招標選擇投資者、未經土地使用權拍賣而交付/出租土地、土地使用權金/土地租金確定延遲、存在違規等類型的項目。

目前需要按照第29號決議適用時的法律規定完善投資、建設、環境、國防安全、土地等方面的手續。

同樣,7B擴建城市區和赫拉綜合體河畔城市區項目也類似。

這些項目都符合適用第29號決議第12條(處理關於繼續向違反投資者選擇、土地使用管理規定的項目交付/出租土地的問題)的原則和條件。

涉及這三個項目,峴港農業農村環境廳表示,百達安公司和黃一南公司與客戶之間的問題是民事問題。

項目投資方百達安股份公司有責任完成手續並解決客戶的權益。

農業農村環境廳作為協助市人民委員會進行土地管理的專業機構,已為百達安公司辦理項目土地交付和出租手續提供了指導。

截至2026年3月2日,百達安公司已提交申請,要求為三個項目交付和出租土地:7B擴建城市區、百達城市區和赫拉綜合體河畔城市區。

然而,這些項目此前在交付/出租土地時,未通過招標選擇投資者,也未通過土地使用權拍賣,不符合土地法和招標法的規定。

項目的違規行為已在政府監察總署的第114號監察結論中明確。

因此,農業農村環境廳無法依據以往的項目投資文件繼續建議市人民委員會交付或出租土地。

所以,農業農村環境廳已建議市人民委員會發文向政府報告,請求允許適用關於特殊機制和政策的決議,以紓解困難和障礙,繼續執行並完成項目。

在獲得政府許可後,農業農村環境廳才有足夠依據建議市人民委員會向百達安公司交付和出租土地。

黃一南公司總經理長文豪先生表示,被列入國會決議特殊政策機制的項目和土地名單以繼續紓解困難障礙,將幫助這三個項目疏通長期被卡的關鍵點。

“目前投資方和分銷商正緊密配合,開展各項工作,期望儘快發放紅皮書,保障客戶權益”——豪先生補充道。

在得知這些項目被列入適用特殊政策機制名單後,許多客戶表示希望法律障礙能早日消除,以便項目繼續推進。

然而,也有不少人表達了對企業財務能力的擔憂,特別是在履行對國家的財務義務以完成土地交付手續、為客戶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等方面。

中部地區最大房地產糾紛案

2017年,百達安公司(投資方)與黃一南公司簽訂合同,委託其分銷約1000塊土地,涉及三個項目:7B擴建城市區、赫拉綜合體河畔城市區、百達城市區(位於廣南省奠盤市鎮)。

然而,此後雙方產生糾紛並訴諸法庭。法院已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

民事判決執行機構曾多次督促並要求百達安公司自願執行判決,但該公司未自願執行,違反了關於項目執行期限的承諾和義務。

延遲執行嚴重影響了判決所確認的居民戶權益,引起輿論不滿。

糾紛導致近1000名客戶受牽連,他們曾多次聚集在職能部門要求介入以保障客戶權益。

目前投資方和分銷商已“聯手”協同各步驟,力求為客戶發放紅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