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9日上午,在越南胡志明市第十屆人民議會第三次會議(任期2026-2031)上,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交了關於制定、審議和批准國家鐵路及地方鐵路TOD區域規劃的決議草案,包括胡志明市轄區內地方鐵路的工程線路方案、工程位置及總平面圖。
根據呈文,TOD區域規劃邊界包括車站、車輛段及其周邊區域,範圍為以車站、車輛段約定中心為圓心、半徑1000米內,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審議批准;若TOD區域規劃邊界超出半徑1000米範圍,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審議決定,以確保區域內的基礎設施、建築空間和景觀的同步連接。
值得注意的是,TOD區域規劃中的一些經濟技術指標和土地使用指標允許與國家城鄉規劃技術規範不同,具體如下:
混合功能區、商業服務區、住宅區等規劃功能區的容積率允許在規範基礎上最多提高1.5倍;
綠地面積可佈置在屋頂層及建築各層,確保居民方便接觸和使用,按公共綠地面積的50%折算。
車站、車輛段允許佈置混合功能建築、社會基礎設施及技術基礎設施的樓面面積,並按規劃功能折算為相應土地面積。
社會基礎設施指標允許在規範基礎上最多減少50%,並可沿鐵路線在全部TOD規劃區域間協調,確保不造成TOD規劃區域超負荷。
停車場面積允許在規範基礎上最多減少50%。建築後退距離可不同於規範,並在規劃方案中具體規定。
鐵路工程保護範圍及鐵路交通安全走廊內的綠地,以及河渠保護走廊沿線的綠地,計入公共綠地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