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2日,富壽省公安廳表示,富壽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對武公江(37歲,原越南興旺銀行永福分行信貸員)提起刑事訴訟並拘留,罪名是詐騙侵佔財產。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在工作過程中,武公江沒有按照銀行規定辦理貸款手續,而是利用一些有貸款需求的客戶的信任,實施欺詐行為以侵佔財產。
具體而言,江某稱需要辦理與土地使用權相關的手續以完善貸款檔案。在取得信任後,江某將客戶的土地使用權過戶到其借用他人名義的名下。在控制這些資產後,江某繼續利用這些資產辦理銀行貸款、抵押、借款或轉讓給他人,以侵佔受害人的錢財。
通過上述手法,調查機關初步認定武公江已侵佔多名受害人超100億越南盾。
目前,富壽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正在擴大案件調查,以依法處理。
通過此案,富壽省公安廳建議民眾在進行與土地使用權相關的交易時,特別是貸款、抵押或轉讓資產手續時,要提高警惕。在簽署涉及所有權、資產使用權的合同、文件前,民眾應仔細閱讀內容,瞭解交易本質,同時要求信貸機構、公證處和主管機關充分解釋其法律權利和義務。民眾絕對不要在不瞭解內容或僅憑他人口頭承諾的情況下,簽署轉讓、授權或改變所有權、資產使用權的文件。
富壽省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建議,曾與武公江進行上述手法交易或發現類似跡象的個人,主動聯繫調查機關以獲得指導和解決。

3月31日,芹苴市公安安全調查機關已決定立案偵查、起訴被告並對一名嫌疑人實施臨時拘留,以調查“詐騙侵佔財產”行為,涉案金額超130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