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社會保險法》,75歲以上的公民如果沒有退休金或每月社會保險津貼,可享受社會養老金。70至75歲的人只有在屬於貧困戶或近貧困戶並滿足規定條件時才能享受。

在《社會保險法》修訂徵求意見過程中,一些地方建議擴大政策覆蓋範圍。嘉萊省內務廳認為,目前仍有大量老年人沒有退休金或每月社會保險津貼,收入不穩定,但不屬於貧困戶或近貧困戶。

據該地方稱,這一群體面臨陷入社會保障空白的風險,尤其是年齡增長、健康下降、醫療和長期護理費用增加的情況,特別是獨居、無人贍養或生活在社會經濟困難地區的人。

基於此,嘉萊省建議繼續逐步降低社會養老金領取年齡;首先考慮將範圍擴大到70歲以上沒有退休金或每月社會保險津貼的人。該地方還建議進一步研究確定受益對象的指標,如收入水平、獨居狀況、殘疾、疾病、經常性醫療費用需求和居住條件,而不是像目前主要依賴貧困戶或近貧困戶標準。

內務部同意這一研究方向,但認為這是一項對預算和受益人數影響較大的政策,需要繼續評估和廣泛徵求意見。因此,法律草案提出了兩個方案。

第一個方案授權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每期預算平衡能力,逐步將社會養老金領取年齡降至70歲。如果繼續降至70歲以下,政府將提交國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第二個方案是維持現行規定。

根據內務部,根據2024年《社會保險法》將養老金領取年齡從80歲降至75歲,已使約50萬人獲得退休金、社會保險津貼或社會養老金。因此,到2025年,老年人有保障來源的比例達到近42%。

然而,這一比例仍遠低於中央關於社會保險政策改革的第28號決議的目標,該決議設定了到2030年約60%的退休年齡後人群享有退休金、每月社會保險津貼或社會養老金的目標。

內務部認為,需要繼續研究逐步將社會養老金領取年齡降至70歲的機制,因為每月新獲批退休金和社會保險津貼的人數每年僅增加約10萬人。此舉旨在擴大社會保障覆蓋範圍並實現第28號決議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