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繼續對汽油進口徵收0%關稅,環保稅為0越南盾

6月24日,財政部就政府關於延長部分汽油、汽油生產原料和航空燃料稅收政策適用期限至9月30日的決議草案徵求意見。

根據草案,汽油、汽油生產原料的優惠進口稅率將繼續在三個月內保持0%。環保稅為0越南盾,以及不對汽油、汽油生產原料和航空燃料徵收增值稅的政策也被提議延長至第三季度末。

該決議預計於7月1日至9月30日生效。如果需要調整實施時間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確保能源安全和市場穩定,工貿部將向財政部提出意見,提交政府審議。

預算收入將減少約15.4萬億越南盾

據財政部稱,汽油減稅政策是在中東衝突導致霍爾木茲海峽運輸中斷、推高世界能源價格的背景下出臺的。此後,隨著該地區運輸恢復,油價有所回落,但仍明顯高於衝突前水平。

國內零售汽油價格在6月18日調價週期中大幅下跌,創近三個月新低。然而,E10和E5汽油價格仍比衝突前分別高出約9.2%和5.9%;柴油價格高出23.86%至33.84%。

財政部認為,世界石油市場仍存在風險,衝突可能再次爆發。此外,目前國內市場上流通的汽油大部分是以高價進口或儲備的,而按新價格水平供應的貨物需要運輸和投放市場的時間。

汽油是許多行業的重要投入成本,尤其是運輸、物流和漁業。立即將各項稅收恢復到支持政策前的水平可能導致零售價格大幅上漲,給生活成本和通脹控制目標帶來壓力。

將優惠進口稅率維持0%、環保稅0越南盾以及免徵增值稅至9月底,預計將在三個月內(7月1日至9月30日)使預算收入減少約15.4萬億越南盾。

然而,這項政策有助於企業從東盟以外的市場實現供應多元化,減少對部分進口來源的依賴,有助於保障能源安全。

同時,延長政策期限有助於穩定汽油市場,在國內形勢仍多變的背景下保障國內能源安全;同時支持宏觀經濟穩定和增長目標。

自3月9日起,政府頒佈第72號法令,將部分汽油和汽油生產原料的優惠進口稅率降至0%,有效期至4月30日。

受減稅的商品包括無鉛汽油;石腦油、重整油及用於調合汽油的製品;柴油、燃料油、航空燃料、煤油以及一些化工原料如二甲苯、凝析油和對二甲苯。

其中,汽油、石腦油、重整油及調合汽油製品的關稅從10%降至0%;柴油、燃料油、航空燃料和煤油從7%降至0%。部分化工原料從2-3%降至0%。

隨後,政府頒佈第25號決議,將第72號法令的適用期限從5月1日延長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