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此同時,數百名購房者代表堅稱“絕不相信”“炮”侯的承諾,同時要求重新調查超過7000億越盾的全部資金流向。
6月29日下午,越南軍事法院繼續對上訴案件中販賣近63公頃芽莊機場(舊)土地的被告、律師和訴訟參與人進行審訊。
“炮”侯拒絕回答律師的所有問題
在律師開始審訊前,在陳述席上,阮文侯(福山集團前董事長兼總經理)突然請求審判委員會允許他不回答律師的任何問題。
“調查結論、起訴書以及我在案卷中的陳述已經充分體現。我拒絕回答律師的所有問題”,侯陳述。
律師黃文香表示,回答與否是被告的權利,但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律師仍有權提問。
律師逐一質問侯,其在被羈押多年後仍能完全掌控福山集團的依據何在。他詢問侯承諾在90天內彌補超過7000億越盾全部損失的基礎是什麼,以及是否有文件證明該承諾的可實施性。

面對這些問題,侯多次堅持拒絕回答。“我請求拒絕回答律師的所有問題”,被告重複道。
當被問及將協助彌補損失的“朋友”是誰時,侯簡短回答:“待法院宣判後,我將執行。”
“我將遵守法院的所有結論並執行判決。我請求審判委員會允許我不再回答律師的任何問題”,侯說。
當天上午,福山集團前董事長承認一審判決認定其造成超過7000億越盾損失是準確的,並承諾在判決生效後90天內直接彌補全部後果。
受害者:“我們絕不相信”
在審訊侯之後,律師轉而詢問受害者代表。
在被傳喚的385名受害者中,有150人出庭。他們是已支付款項購買芽莊機場(舊)土地地塊的人——該國防土地被違規交給福山集團以實施項目。
根據一審判決,儘管項目尚未具備法律條件,福山集團仍進行推廣、分塊,並與客戶簽署了近1000份轉讓合同,收取超過7000億越盾。因此,阮文侯因詐騙侵佔財產罪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
在法庭上,受害者代表表示,購房者不僅失去了投資金額,還失去了商業機會、投資機會以及在芽莊機場項目獲得土地的機會。
律師黃文香重申了受害者關於重新調查投資者向福山集團繳納的超過7000億越盾全部資金流向的請求,因為根據調查結論,除賬外收入外,大部分剩餘資金已被企業用於投資BT項目、繳稅和開展許多其他項目。
受害者代表對這一請求表示贊同。“我請求審判委員會重新調查全部資金流向,以確定資金被用於何處,並作為解決投資者權益的依據”,該代表說。
該代表還請求法院考慮加重對阮文侯的刑罰,認為該案件給投資者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
值得注意的是,當律師詢問是否相信侯承諾在90天內彌補全部損失時,多名受害者代表斷然回答:“我們絕不相信。”
據受害者代表稱,侯既沒有足夠的財務能力,也沒有必要的條件在三個月內兌現這一承諾。
慶和省代表希望項目早日解決問題
在回答律師提問時,慶和省人民委員會代表表示,地方仍持希望芽莊機場(舊)都市區項目早日得到解決的立場,以便在滿足法律規定的所有條件的情況下繼續實施。
據省人民委員會代表稱,地方已制定了具體計劃和路線圖,對包括福山集團項目在內的各停滯項目進行審查。
審查將重點評估項目與規劃的符合性、法律條件、投資者能力以及現行規定下的各項標準。
“具體評估如何,省人民委員會將審查各項標準,其中明確與規劃的符合性、投資者能力,以作為項目繼續實施的依據”,慶和省代表陳述。
持相同觀點,福山集團總經理黃光雄表示,如果上訴判決後企業獲准繼續實施項目,公司將完全遵守法院判決,並繼續與已達成協議的客戶合作。
在解釋企業為何在上訴前邀請部分客戶前來工作時,黃光雄表示是出於尋找資源彌補案件後果的願望。據他稱,截至目前,福山已與75名客戶達成了單獨協議。
然而,當律師要求公開企業與這些客戶達成約1600億越盾彌補協議的事實時,黃光雄拒絕提供細節,認為這是公司與客戶之間的民事協議,且已書面提交審判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