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67000億越南盾洗錢案:再起訴兩名銀行員工

7月5日,越南峴港市公安局通報,在擴大調查規模逾67000億越南盾、4300萬美元、150萬歐元及100萬加元交易的洗錢專案過程中,經濟犯罪警察部門已決定對一家銀行的兩名員工提起公訴,以調查洗錢罪。其中一人被臨時拘留,另一人被禁止離開居住地。

經調查,警方確定多家銀行的許多員工在收受材料、開立結算賬戶時未按規定操作,為虛假企業銀行賬戶和未實名個人銀行賬戶進行欺詐、洗錢交易提供了便利。

上述兩名銀行員工利用職務之便,與洗錢團伙中的多名對象勾結,違規開立結算賬戶,協助非法資金流動,給職能部門調查和追查造成了困難。

截至目前,越南峴港市公安局已對97名涉案人員提起公訴,罪名包括詐騙侵佔財產;使用計算機網絡、電信網絡、電子設備實施侵佔財產行為;洗錢;非法買賣銀行賬戶信息;偽造機關、組織印章、文件;使用偽造的機關、組織印章、文件等。

經濟犯罪警察部門正在繼續擴大專案調查,考慮並追究其他相關組織和個人的責任。

通過該專案,警方也建議各家商業銀行加強教育,提高法律知識,提升銀行員工在反洗錢工作中的角色和責任。

加強內部檢查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員工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