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5日,越南岘港市公安局通报,在扩大调查规模逾67000亿越南盾、4300万美元、150万欧元及100万加元交易的洗钱专案过程中,经济犯罪警察部门已决定对一家银行的两名员工提起公诉,以调查洗钱罪。其中一人被临时拘留,另一人被禁止离开居住地。
经调查,警方确定多家银行的许多员工在收受材料、开立结算账户时未按规定操作,为虚假企业银行账户和未实名个人银行账户进行欺诈、洗钱交易提供了便利。
上述两名银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与洗钱团伙中的多名对象勾结,违规开立结算账户,协助非法资金流动,给职能部门调查和追查造成了困难。
截至目前,越南岘港市公安局已对97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罪名包括诈骗侵占财产;使用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电子设备实施侵占财产行为;洗钱;非法买卖银行账户信息;伪造机关、组织印章、文件;使用伪造的机关、组织印章、文件等。
经济犯罪警察部门正在继续扩大专案调查,考虑并追究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
通过该专案,警方也建议各家商业银行加强教育,提高法律知识,提升银行员工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角色和责任。
加强内部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违规行为。
(编译:Cici;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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