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10年級男生入侵衛生部系統:‘叔叔,我錯了’

學生N.H.A.(10年級)蜷縮在母親身旁。他剛剛經歷了一段從義安到嘉義(林同省得農地區)的漫長車程,來處理自己作為被告的案件:入侵越南衛生部的網絡系統。

那天,林同省公安刑事警察局的辦公室異常安靜。N.H.A.,這個入侵了衛生部服務器的人,侷促地坐著,雙手交握。當一名調查員輕聲詢問時,他低下頭,小聲回答:“叔叔,我錯了。”

乍一看,很少有人能想到這個臉龐清秀的學生竟是一起嚴重高科技犯罪案件的被告。

2026年6月中旬,林同省公安以“非法向計算機網絡、電信網絡提供或使用信息”和“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網絡、電信網絡或電子設備”兩項罪名(根據《刑法》第288條和第289條)對N.H.A.(16歲,義安人)提起公訴。

這名男生自學編程算法,利用安全漏洞侵入了由衛生部預防衛生局直接管理的國家疫苗接種信息系統,並竊取了數據。

據調查機構稱,近期社會輿論反映個人信息洩露情況十分複雜。幾乎每個人都曾接到過詐騙電話,內容顯示多種信息已被洩露,從車牌號、疫苗接種數據、健康信息到身份證號碼。

有人剛接種疫苗兩天,就有人掌握得非常詳細。數據不僅一次洩露,還不斷更新。

根據網絡上的線索,警方鎖定了大量叫賣數據的人,然後追蹤到傳播源來自疫苗接種信息網站。約2000萬條數據被盜,並被用於詐騙活動。

相關人士都有文化,匿名非常徹底。職能部門花了六個月時間進行偵查,無論是在線上還是線下,才找到頭目。

當最後一條線索浮現時,不少警官愣住了:嫌疑人是一名高中生,家境困難,熱愛計算機科學,曾多次獲獎。

“N.H.A.的犯罪行為很嚴重,他利用自己的編程技能攻擊了衛生部的網絡系統,非法竊取了疫苗接種數據。我們承認他很聰明,但用錯了地方,”林同省公安刑事警察局預防調查侵犯財產犯罪隊副隊長阮曰顯上尉分享道。

幸運的是,案件及時偵破,損失尚未擴大。

N.H.A.從10歲起就開始接觸編程和安全論壇。他熱衷於自學,贏得了多個信息技術獎項。據調查人員稱,在安全小組中,他是一個有“話語權”並知道如何引領的人。

在學校,N.H.A.成績優秀,足球也踢得很好。2026年6月初,當工作組前往義安辦理起訴手續時,班主任追著為學生求情。她仍然不相信他犯了重罪:“他學習非常好。”

當被問及將出售數據所得的錢用於何處時,N.H.A.回答:“我開了個存摺,以備將來需要時使用。我想幫爺爺奶奶蓋房子,幫媽媽早日回來和我一起生活。”

這個回答讓房間裡的成年人沉默了。N.H.A.的父母早已離婚。他的母親V.T.O.去馬來西亞打工,把他留給祖父母照顧。

“祖父母管他很嚴,放學回家只允許去踢足球。家裡有電腦,他上網但不看亂七八糟的東西,只學編程,所以祖父母很放心。誰知道他一個人的時候,卻走上了歪路,”她說著,聲音越來越小。

自N.H.A.被起訴以來,他的祖父母因無法忍受流言蜚語而更加體弱多病。

在離開調查機構前,我們問他事情過去後有什麼打算。學生的眼睛亮了起來:“我還是想從事安全行業,想成為像前輩們那樣有聲望的白帽黑客。”然後他又低下頭:“我錯了。我只擔心以後大家會疏遠我,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學習。”

坐在旁邊的母親眼睛紅了:“他夢想進入密碼技術學院。我本打算這個暑假帶他去參觀學校。還沒去就出事了。”

林同省公安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武忠堅中校表示:“讓調查人員難以忘懷的不是一份判決,而是一個站在十字路口的男孩。因此,各部門進行了討論,以適用《未成年人司法法》的規定。N.H.A.自起訴決定之日起被取保候審,僅在需要辦理手續時才前往林同。訴訟機關正在辦理與案件相關的程序,以便N.H.A.能夠繼續上學,繼續以對社會、社區有益的方向發展安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