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廣治省人民委員會主席黎宏榮簽署決定,規定所屬各專業機構的副職編制。該編制依據《政府組織法》、政府第150號法令以及省委常務委員會的結論確定。

根據新規定,財政廳、建設廳、農業與環境廳的副廳長不超過6名。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室、內務廳、衛生廳、教育培訓廳的副職不超過5名。

文化體育旅遊廳、科學技術廳、工貿廳、省監察廳的副職不超過4名。

司法廳、民族與宗教事務廳的副職不超過3名,而外事廳的副職不超過2名。

與現有副職人數相比,全省超編24名副職。副職最多的三個廳是建設廳、財政廳、農業與環境廳,各有9名副廳長。

在省人民委員會所屬的14個專業機構中,有11個的副職人數超過限額,而教育培訓廳、工貿廳、民族與宗教事務廳已符合規定。

其餘各廳中,建設廳、財政廳、農業與環境廳、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室、衛生廳、文化體育旅遊廳均超編3名副職。外事廳超編2名副職。

內務廳、科學技術廳、司法廳和省監察廳各超編1名副職。

副職的調整工作將在2026年第三季度內根據政府第18號指令的路線圖進行。這些職務屬於省委常務委員會管理範圍,因此省委組織部將負責制定方案。

省人民委員會要求各專業機構根據副職編制執行,並提請主管機關審議與幹部工作相關的法律和分級管理事宜。

本決定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100名公務員超編

在7月16日至17日舉行的第九屆省人民議會第四次會議期間,省人民議會文化社會委員會主任表示,已對鄉級幹部進行了調配、接收和借調工作。具體接收156名公務員、33名事業單位人員,借調64名事業單位人員擔任公務員崗位,並調配幹部從富餘單位到缺編單位,基本滿足需求。全省目前有3087名公務員,而編制為2970人,超編100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