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臥鋪客車未配備安全錘,司機和乘務員也手忙腳亂尋找

7月23日晚,胡志明市公安交警局富林交警隊(PC08)在平新坊黎德英路(舊國道1號)對客車進行巡邏檢查。

執勤過程中,工作組攔停檢查了多輛客車,發現並處理了多起違反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行為,其中一項違規是未配備逃生工具。

約20時38分,執法人員攔停了一輛運營胡志明市-金甌線路的臥鋪客車。檢查發現,車上沒有安全錘(該類車輛強制配備的裝置)。

在乘客艙內未找到後,警察要求司機和乘務員檢查,兩人在乘客艙和車尾多處翻找,但均未找到。

工作組對司機N.H.T.(36歲,金甌省人)的行為——駕駛未按規定配備逃生工具的車輛——開具了處罰決定。該違規行為將被處以40萬至60萬越南盾的罰款。

經過數小時的檢查,交警處理了多起類似違規行為。有的車輛嚴格遵守規定、配備齊全,也有車輛不配備或只做表面應付。

據職能部門稱,安全錘是客車,尤其是臥鋪客車的強制配備裝置。當發生火災、翻車或主車門被卡住時,該工具可幫助乘客迅速破窗逃生,增加生存機會。

事實上,已發生多起客車起火事故,火勢和有毒煙霧在車廂內迅速蔓延。僅幾分鐘後,乘客就可能因煙霧窒息、迷失方向,來不及尋找逃生出口。如果車上沒有安全錘或安全錘被藏匿,後果可能非常嚴重。

部分客車甚至拆卸安全錘,將其藏於單獨隔間或丟失後未補充。甚至有些司機和乘務員也不知道安全錘放在哪裡。

職能部門建議運輸企業必須在每趟發車前定期檢查安全錘、滅火器和逃生門的配備情況;嚴禁拆卸或將安全錘放置在乘客無法觸及的地方。

對於乘客,上車後應花時間觀察安全錘、逃生門和最近的緊急出口位置。切勿抱有僥倖心理,認為這些設備永遠不會用到。

越南臥鋪客車未配備安全錘,司機和乘務員也手忙腳亂尋找越南臥鋪客車未配備安全錘,司機和乘務員也手忙腳亂尋找越南臥鋪客車未配備安全錘,司機和乘務員也手忙腳亂尋找越南臥鋪客車未配備安全錘,司機和乘務員也手忙腳亂尋找越南臥鋪客車未配備安全錘,司機和乘務員也手忙腳亂尋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