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關於落實2026-2030年階段加強公共交通結合控制私人車輛使用方案的決定,該市設定到2030年公共交通(公交車、地鐵等)滿足居民15-20%出行需求的目標。
同時,設定到2027年全部省內公交車使用電力或綠色能源,到2030年前全部公交車和出租車轉為使用電力、綠色能源的目標。
為實現這一目標,胡志明市將審查、調整並重組行政邊界擴大後的公交網絡。
其中,新增使用綠色能源的公交線路、小型公交深入居民區,連接人流密集區域,並與地鐵、水上公交和公共自行車銜接。目標是居民步行300-500米即可到達公共交通站點。
該市還計劃新增省內和省際公交線路,優先連接平陽、巴地頭頓、隆城機場和城市鐵路區域。還將研究在中心區域開設免費公交線路、夜間公交以及小型車輛按需運輸模式(DRT)。
此外,該市將研究擴大免票或票價補貼群體,如工業園區工人、幹部、公務員、職員、學生和符合實際條件的群體。
研究當居民轉向公共交通時減免個人停車費,以及公交、地鐵和水上公交之間換乘票價優惠等政策。
關於基礎設施,胡志明市將研究在符合條件的道路上設置公交優先車道、優先交通信號燈,改造公交車站、中轉站、候車亭和停靠柱,在交通樞紐和地鐵站周邊增設停車場供居民存車。
該計劃設定在胡志明市中心、芹耶和崑崙島特區實施低排放區,建設充電站和換電櫃以服務電動和綠色能源車輛。同時發起運動,動員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每週至少使用兩次公共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