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暫停“飛舟”活動

關於在芹苴市泰來鄉發生的“飛舟”活動引起輿論譁然一事,8月1日,泰來鄉人民委員會常務副主席陳龍湖先生與《青年報》記者就此事進行了交流。

陳龍湖先生表示,在與職能部門溝通後,該經營單位已同意暫停運營,以按規定完善法律手續。

當地政府已責成文化社會處指導該單位編制活動申報材料,並按照政府2017年12月31日頒佈的第168號法令《旅遊法若干條款實施細則》辦理手續,報送芹苴市文化體育旅遊廳審批。

此外,經濟處負責指導該單位完善車輛登記材料,確保符合現行所有規定。

“不僅是處理上述事件,地方政府還對轄區內其他自發旅遊模式進行了排查。如發現經營條件不達標或未按規定辦齊手續的,將進行檢查、整改。”陳龍湖先生表示。

據《青年報》此前報道,7月29日,泰來鄉人民委員會表示已要求R.T.單位暫停其在水渠上的“飛舟”活動以進行檢查。

此前,社交媒體上出現多段視頻,記錄遊客乘坐“飛舟”在水面上快速飛馳、穿梭於小水渠中的畫面。

許多人評論稱,這是非常危險的活動,如果安全保障不到位,潛藏諸多風險。哪怕一個小小的疏忽或撞上水下暗障,“飛舟”都可能側翻或失控。

據陳龍湖先生介紹,上述活動由R.T.單位經營。

經文化社會處和泰來鄉公安檢查,R.T.在經營可能危及遊客生命健康的旅遊產品時,未採取安全保障措施。

同時,R.T.也未向芹苴市文化體育旅遊廳申報該活動,也未按規定辦理車輛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