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日,胡志明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表示,已對阮輝黃(54歲,住在平盛坊)提起公訴、起訴被告人並予以拘留,以調查“搶劫財產”罪,該案屬於危險累犯情形。
此前約5月2日0時,N先生(44歲)與妻子步行在德潤坊陶維英路上,突然被一名騎摩托車的男子靠近,搶走夾在身上的手提包,然後加速逃跑。
被搶後,N先生立即緊追不捨,抓住搶匪。逃跑過程中,搶匪將受害者拖行在路上試圖逃跑。當到達陶維英路12/5號前時,摩托車才被拉倒。
正在執勤的基層安保力量和周圍群眾及時配合控制、抓獲嫌疑人,帶回德潤坊公安局處理。同時收繳全部被搶財物以服務調查。
攝像頭拍下了嫌疑人搶劫拖行受害者的畫面——視頻:胡志明市公安。
經審訊,阮輝黃承認實施了上述搶劫財產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經核實,警方確定黃某是有多次前科的對象,其中多次因搶劫財產和其他違法行為被處理。
服刑期滿後,黃某再次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