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日,胡志明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表示,已对阮辉黄(54岁,住在平盛坊)提起公诉、起诉被告人并予以拘留,以调查“抢劫财产”罪,该案属于危险累犯情形。
此前约5月2日0时,N先生(44岁)与妻子步行在德润坊陶维英路上,突然被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靠近,抢走夹在身上的手提包,然后加速逃跑。
被抢后,N先生立即紧追不舍,抓住抢匪。逃跑过程中,抢匪将受害者拖行在路上试图逃跑。当到达陶维英路12/5号前时,摩托车才被拉倒。
正在执勤的基层安保力量和周围群众及时配合控制、抓获嫌疑人,带回德润坊公安局处理。同时收缴全部被抢财物以服务调查。
摄像头拍下了嫌疑人抢劫拖行受害者的画面——视频:胡志明市公安。
经审讯,阮辉黄承认实施了上述抢劫财产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经核实,警方确定黄某是有多次前科的对象,其中多次因抢劫财产和其他违法行为被处理。
服刑期满后,黄某再次犯罪。
(编译:Eric;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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