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得注意的是,DJ泰黃的妻子因花錢請“女老大”阮氏梅英為其丈夫“跑”精神病鑑定結論而被起訴行賄罪。
河內市人民檢察院剛發佈的起訴書認定,中央法醫精神病鑑定院前院長陳文長及該院多名領導、鑑定人收受賄賂,篡改檔案,修改鑑定結論,幫助多名嫌疑人、被告人被適用強制醫療措施。
DJ泰黃從毒品嫌疑人到“喪失認知能力”結論
在訴訟機關查明的檔案中,有陳泰黃(1991年出生,居住在海防)的案件,他通常被稱為DJ泰黃。
此前,2023年4月28日,海陽市公安局(舊)調查警察機關對黃某提起公訴並拘留,以調查其非法儲存毒品罪。
根據起訴書,丈夫被捕後,阮氏玉(37歲,黃某之妻)立即設法通過關係“求助”。
通過社會關係,玉聯繫了阮俊明。起訴書稱,在海防一家餐館會面時,明表示可以安排黃某接受精神鑑定,從而不被刑事處理、回家且無需繼續羈押。
明表示將請阮氏梅英出面辦理,同時開出18億越南盾的價格。雙方約定先轉賬8億越南盾以啟動。
阮氏梅英是多起不同案件的嫌疑人。
在被適用強制醫療措施期間,梅英不僅設法逃離醫院,還繼續帶頭進行多項違法活動,其中包括花錢操縱中央法醫精神病鑑定院領導團隊以“跑”精神病案。
2023年5月7日,玉請一位熟人將8億越南盾轉入明的賬戶。
收到錢後,明承諾大約兩週後黃某將被送去進行精神鑑定。
然而,期限已過,事情仍未辦成。在玉的不斷催促下,明提供了阮氏梅英的電話號碼,讓兩人直接聯繫。
在河內梅英的公寓會面後,這位“女老大”確認將出面辦理全部鑑定事宜,以使黃某被適用強制醫療措施。
隨後,海陽市公安局調查機關委託中央法醫精神病鑑定院對陳泰黃進行鑑定。
三天後,黃某被送入醫院進行住院鑑定觀察。根據起訴書,梅英還通知玉到醫院門口與丈夫見面。
再花6億越南盾“購買”鑑定結論
根據起訴書,2023年9月初,當黃某正被跟蹤鑑定時,梅英繼續要求玉再轉賬6億越南盾,以便按強制醫療方向搞定鑑定結論。
玉分兩次各轉賬2億越南盾到梅英賬戶。兩天後,DJ泰黃的妻子又轉賬2億越南盾,共湊足6億越南盾。
收到錢後,梅英帶著2億越南盾來到前院長陳文長家中,提出幫助黃某獲得“喪失認知和行為控制能力”的鑑定結論。
起訴書稱,在鑑定委員會最後一次開會前,陳文長將前副院長林文成和鑑定人黎玉河叫進辦公室,分別給3000萬和5000萬越南盾,以統一起對黃某有利的結論。
鑑定委員會隨後出具結論:鑑定時,陳泰黃喪失認知和行為控制能力。
僅一週後,海陽市人民檢察院(舊)決定對黃某在中央法醫精神病鑑定院適用強制醫療措施。
妻子投案並被起訴,DJ泰黃繼續被調查
根據調查結果,河內市人民檢察院以行賄罪起訴阮氏玉。
訴訟機關認定玉的犯罪行為是向阮氏梅英行賄6億越南盾,以影響鑑定委員會,使黃某被鑑定為患有精神疾病,從而適用強制醫療措施。
2026年1月23日,玉到調查機關投案自首並供認行為。嫌疑人被認定具有從輕情節,如如實供述、悔罪、積極配合調查、投案自首且家庭對革命有功。
值得注意的是,起訴書還查明,除上述6億越南盾外,玉還向阮俊明轉賬8億越南盾以托其處理丈夫事宜。
然而,由於明已潛逃,轉賬人不在住所,且尚有諸多情節未查清,調查機關已將涉及8億越南盾的相關內容拆分出來,以繼續調查、日後處理。
對於阮氏梅英,儘管她供稱已退還6億越南盾因為“沒辦成事”,並否認向前院長陳文長行賄2億越南盾,但調查機關認為所收集的資料、證據足夠認定梅英已從玉處收錢並向陳文長送出2億越南盾以篡改鑑定結論。
此外,調查機關還拆分陳泰黃、阮文俊(海陽省公安廳看守所管教幹部)、阮俊明、嫌疑人阮氏梅英和嫌疑人阮氏玉在DJ泰黃精神鑑定結論造假案中的案件、行為、材料,以繼續調查。
根據起訴書,通過阮文俊,黃某在妻子指導下,在與調查員和律師接觸時假裝精神疾病症狀,以製造依據申請鑑定。相關人員的上述行為正在繼續調查、澄清,將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