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內排機場口岸公安力量發現並處罰12起在機場內拉扯、拉攏乘客乘坐出租車的行為,僅在過去3天內。

大約8月11日10時20分,一名居住在河內內排社的男性接近剛從臺灣入境、尋找前往太原省三星工業園交通工具的乘客。在乘客同意60萬越南盾的車費後,該男子叫來一輛網約車,費用為50萬越南盾,打算賺取10萬越南盾的差價,但被公安力量發現並制止。

事件發生後,該乘客改乘機場內一家獲准運營單位提供的出租車服務,費用僅45萬越南盾。

從8月9日至11日,內排機場口岸公安已處理11起拉客、拉扯乘客的行為,依據第282/2025號法令,以“妨礙機構、組織正常活動”為由對每人罰款500萬越南盾。這11起案件罰款總額為5500萬越南盾。

內排機場口岸公安領導表示,自8月3日起,該單位按規定加強了對機場內拉客、拉扯乘客乘車行為的處罰。此前,處罰工作由朔山縣公安局實施,處理的拉客案件數量不多。

越南內排機場處理數十名拉客黃牛

公安機關建議民眾和遊客在前往或離開內排國際機場時,應主動選擇獲准經營的出租車公司、網約車或客運單位。

乘客應優先選擇在航站樓內有接客櫃檯、價格公示牌或明確叫車應用的服務的單位。通過應用程序直接預約車輛還可以讓乘客提前瞭解車費、車輛和司機信息,減少被加收費用或產生糾紛的風險。

職能部門同時建議乘客不要跟隨自稱司機或在接客區外“幫叫車”的人。這些情況可能存在被抬價、“賣客”或安全和財產安全風險。

自8月3日起,內排國際機場與口岸公安配合,在國內T1航站樓和國際T2航站樓區域開始實施新的交通組織方式。每個在機場運營的車輛組都有指定的上下客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