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胡志明市市委電子門戶網站8月19日下午消息,此前落實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黨幹事處2026年8月10日關於繼續研究胡志明市鄉級行政單位調整方案的指示,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室已在第20923/VP-VX號公函(2026年8月13日)中傳達了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孟強的意見。
據此,內務廳被指定牽頭,與市委組織部及相關機關、單位配合,對未充分滿足標準、條件或在運行過程中出現不合理問題的行政單位進行核查。
在中央規定的各項標準、原則、條件和程序基礎上,相關機關研究制定調整方案(如確有必要),確保科學、審慎、形成社會共識且不造成混亂。
內務廳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出建議,報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黨幹事處常務委員會審議,並提請市委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完成期限為2026年8月25日前。
目前,一些社交網絡平臺上正在傳播一份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室2026年8月13日第20923/VP-VX號公函的翻拍件,並附有一份與鄉級行政單位調整方案相關的附件。
2026年8月19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室確認上述公函確實由其發佈,但並未附有社交網絡上傳播的附件內容。
社交網絡上附在該文件後的附件與有權限的國家機關發佈的文件不符,有偽造跡象,系冒用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室發佈文件的名義。
因此,民眾需高度警惕,主動向官方來源核實信息。同時不要分享、傳播未經有權機關確認的文件、附件或信息,以免引起公眾恐慌,影響胡志明市鄉級行政單位調整方案的調研和核查工作。
目前的核查工作只是按照胡志明市的指示進行,原則上僅在實際必要時才提出調整,並確保科學、審慎、形成社會共識且不造成混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