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一點已由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在關於經濟增長的四大核心原則中提出。
面向到2045年越南成為高收入發達國家的宏偉目標,《年輕人報》與國會代表、副教授、博士陳黃銀進行對話,解讀過去的核心經驗,以及在新紀元推動經濟騰飛的政策。
40年革新後的宏觀經濟奇蹟
* 回顧國家經濟革新40年的歷程,在您看來,我們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什麼?這些成果與哪些轉折性決策相關?
– 陳黃銀副教授、博士:最大的成就是越南成為中高收入國家。這是最初計劃到2030年才能實現的目標。

然而,到2025年底,經濟規模達到5150億美元,人均GDP達5066美元,人均國民總收入達4970美元,我們正式跨越了中高收入門檻(約4650美元)。
回顧反思。1986年,當時國家陷入嚴重經濟危機,缺糧,GDP僅為80-90億美元,人均收入僅約100美元。如今,我們位列全球32大經濟體。
自1986年以來正確的革新決策徹底改變了經濟格局。
具體而言,從一個缺糧國家,在實施長期穩定向農戶分配土地的政策(如100號指示和10號承包制)後,自1989年越南崛起成為大米出口國,如今大米出口量居世界第二,並擁有胡椒、咖啡、腰果、水產品等多項居世界前列的農產品。
* 為了到2045年成為高收入發達國家,我們不能再維持舊做法,那麼需要做的是什麼?
– 要想邁向2045年成為高收入發達國家,我們必須改變增長模式。
過去40年的革新進程為國家奠定了雄厚基業和潛力,但增長仍主要依賴廣度,即依靠信貸資金注入(目前已達GDP的145%)、開發資源和土地,以及使用低成本勞動力。其結果是勞動生產率和全要素生產率仍然較低。
今後我們必須徹底轉向深度增長模式。高而快的增長必須基於科技、改革創新、數字轉型和綠色轉型。
政治局已頒佈戰略級決議,如關於科技發展、改革創新和數字轉型突破的第57號決議,旨在為這一模式建立支撐平臺。
要做到這一點,關鍵在於有效實施三大戰略突破口:體制、經濟社會基礎設施和高素質人力資源。
其中,體制不再僅僅是管理工具,而必須成為提升國家競爭力的有力工具。
近期各屆國會不斷審查和完善法律,確保體制不再成為瓶頸,為全面釋放社會資源創造動力。

宏觀穩定是實現兩位數增長願望的生命線。
* 過去40年的歷程表明維持宏觀經濟穩定的重要性。最近,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提出了經濟增長的四大核心原則。在您看來,這向通往2045年的征程傳遞了什麼信息?
– 我非常高興並深表贊同蘇林總書記、國家主席關於四大核心增長原則的講話。
增長實質上基於科技、改革創新以及提高國家自主、自力更生能力。必須確保宏觀經濟絕對穩定。疏通從私營、國有部門到FDI資本流的一切社會資源,並輻射到各地方。
最後,一切增長成果都必須服務於人民並提高人民生活質量。
過去40年的歷史給了我們關於宏觀穩定的血淚教訓。我們的年均增速達6.6%,有時甚至達8-9.5%。但隨後增速大幅下滑(有時降至5%以下),原因是1997年區域金融危機、2008年全球危機或原油危機導致國內通脹飆升。
為了實現到2045年成為高收入發達國家的目標,越南必須在長期內保持穩定高速增長勢頭。
高增長是“命令”,是與五大洲強國並肩的偉大願望。但保持這一增長勢頭的前提條件,就是確保宏觀穩定,提高經濟應對外部衝擊的抵抗力和承受能力。

* 您提到的三大戰略突破口之一是體制,以解放生產力。從私營經濟日益重要的作用來看,在為民眾創造自由經營空間方面,最大的教訓是什麼?
– 1986年以前,我們只承認單一經濟成分,即在官僚集中統包制下的國有經濟。
自革新以來,承認多種經濟成分喚醒了非國有部門無限的活力與創造力。私營經濟從佔比很小,如今已貢獻全國GDP的50%以上。
最大的教訓是必須營造有利、競爭、透明、公平的商業環境和穩定的政策。
政治局已頒佈關於發展私營經濟的第68號決議,國會及時通過關於特殊機制政策的第198號決議將其制度化,為該板塊創造強大動力。
當前緊迫任務是嚴格檢查、監督在用地、信貸獲取、稅費、人力資源和科技等方面支持政策的執行情況,確保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疏通200萬家企業“小而強大”的力量
* 我們提出到2030年達到200萬家企業的目標,其中包括推動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但現實中許多個體工商戶仍對升級為企業心存顧慮。需要哪些具體解決方案讓他們自信轉型?
– 目前我們有約100萬家企業。要在2030年達到200萬家,個體工商戶群體是巨大的潛力來源。他們最大的障礙不在於稅收,而在於對核算手續、複雜賬務及相關法律風險的擔憂。
因此,我們需要一套同步且具有卓越差異化的解決方案體系。
陳黃銀先生
“個體工商戶和中小企業‘雖小卻有本事’,這200萬中小微企業群體的共鳴將形成巨大力量,決定國家的可持續發展”
需要設計極簡的會計核算流程,應用數字技術讓個體工商戶易於操作。設立公共支持中心,在賬目透明過渡階段與民眾同行。
稅收政策也必須具有民生性。國會已通過決議,對營業額低於100億越南盾的個體工商戶和企業減稅30%。
但我認為,我們應大膽對轉型中的個體工商戶和微型企業完全免稅。這一領域為數百萬勞動者和退休老人解決就業與社會保障。
由此帶來的稅收僅佔國家預算約1-2%,微不足道,但帶來的民生價值卻無法估量。政府正在制定《中小企業扶持法》修正案,以建立更同步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