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提交給政府的呈文,內務部提議在11月24日(星期二)越南文化日放假,同時將11月23日(星期一)的工作日與11月28日(星期六)的每週休息日對調。
據此,此次假期共4天連續,從11月21日(星期六)至11月24日(星期二)結束(包括1天越南文化日、1天調休和2天每週休息日)。
該休假方案適用於國家行政機關、公立事業單位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
有助於弘揚越南文化價值,促進旅遊業
內務部提出的理由是,2026年是首次組織落實越南文化日的一年。
因此,安排連續假期對於產生社會輻射效應、提高認識、鼓勵民眾參與文化、家庭、社區活動以及地方響應活動具有重要意義。
11月24日是星期二,因此將11月23日(星期一)的工作日與11月28日(星期六)對調,以形成連續假期,符合實際情況。
該方案有助於貫徹落實政治局關於發展越南文化的第80號決議的主張和精神。
其中提出要求提高人民享受文化的能力,充分保障文化享受和創作權,平等獲得文化。
同時為組織更具規模、更有效的文化、旅遊、服務、文化消費活動創造便利。
據內務部稱,此次假期有助於弘揚越南文化價值,推動文化產業、旅遊和服務業發展,確保協調好舉辦具有重要政治文化意義的新節日的要求、民眾參與文化活動的需求,以及維持生產經營穩定、發展經濟社會的要求。
企業勞動者將如何休假?
關於在企業工作的勞動者,內務部強調此次假期中,勞動者按規定在11月24日(星期二)帶薪休假。
內務部鼓勵僱主參照公務員、職員的方案,為勞動者安排2026年越南文化日休假時間,但必須確保按法律規定充分落實勞動者的各項制度。
該部還建議企業達成對勞動者更有利的協議。
11月24日被政治局選為越南文化日,與1946年由胡志明主席主持的第一次全國文化會議相關聯。
在4月會議上,國會決定將每年11月24日定為越南文化日,勞動者可帶薪休假。
9月初,政府繼續建議將該日補充進《勞動法》,使該規定法律化,將每年帶薪節假日總數從11天提高到12天。該法律草案預計將在即將召開的第二次會議上提交國會審議。
根據現行規定,勞動者每年可帶薪休假12天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節(5天)、勝利日(1天)、國際勞動節(1天)、國慶節(2天)、雄王祭祖日(1天)、越南文化日(1天)。
《勞動法》授權政府總理根據實際情況,具體決定勞動者的春節假期和國慶節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