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務部發布關於2027年區域最低工資上調提案的新信息

內務部已就峴港市選民在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後提交的建議作出答覆。

據此,選民反映目前許多必需品價格日益上漲,而勞動者收入仍然偏低。

由此建議內務部向政府建言,關注研究並提議調整區域最低工資,使其符合實際情況,保障勞動者生活,並創造動力讓工人安心長期與企業綁定。

提議區域最低工資上調7.8%,自2027年1月1日起實施

針對這一內容,內務部表示,根據《勞動法典》規定,最低工資是旨在保護弱勢勞動者的最低標準,同時也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約定工資的依據。

最低工資的調整基於勞動者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水平;最低工資與市場工資之間的對比關係;消費者價格指數、經濟增長速度;勞動力供求關係;就業與失業;勞動生產率;企業支付能力。

法律還規定,政府根據國家工資委員會的提議決定並公佈最低工資。

2025年,根據《勞動法典》規定,在國家工資委員會建議的基礎上,內務部向政府建言並提請頒佈第293號議定,規定按勞動合同工作的勞動者的最低工資,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據此,月最低工資和小時最低工資平均上調7.2%。

具體而言,一類區域月最低工資為每月5,310,000越南盾,二類區域為每月4,730,000越南盾,三類區域為每月4,140,000越南盾,四類區域為每月3,700,000越南盾。

一類區域小時最低工資為每小時25,500越南盾,二類區域為每小時22,700越南盾,三類區域為每小時20,000越南盾,四類區域為每小時17,800越南盾。

2026年3月,內務部已向各省、市人民委員會發文,要求評估現行最低工資執行情況以及依據《勞動法典》確定最低工資的各項因素。

由此提出關於最低工資、調整適用最低工資地區(如有)的建議,作為國家工資委員會在最低工資談判過程中獲取信息的依據。

2026年7月16日,在國家工資委員會會議上,經研究、審查、評估最低工資執行情況及《勞動法典》規定的相關因素後,國家工資委員會一致通過建議政府將最低工資平均上調7.8%,並自2027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方案。

今後,根據國家工資委員會的建議,內務部將向政府建言並提請頒佈議定,規定按勞動合同工作的勞動者的最低工資。

具體的區域最低工資提案水平

在內務部起草的議定草案中,已提出按四類區域劃分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具體為:一類區域每月5,700,000越南盾;二類區域每月5,080,000越南盾;三類區域每月4,450,000越南盾;四類區域每月4,040,000越南盾。

上述最低工資較現行標準增加310,000至390,000越南盾,相當於平均上調7.8%。

上述最低工資調整幅度比勞動者到2027年底的最低生活水平高出約3.1%,以改善勞動者生活。

草案還規定了四類區域的小時最低工資,其中一類區域為每小時27,400越南盾;二類區域為每小時24,400越南盾;三類區域為每小時21,400越南盾;四類區域為每小時19,400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