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監察總署近日公佈了對西原地區各省由越南造紙總公司下屬農業、林業公司來源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察結論。
根據結論,在西原地區,越南造紙總公司設有南方造紙原料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由總公司持有100%註冊資本。此外,越南造紙總公司還持有新梅集團股份公司22.73%的股份。
監察結果指出土地管理和使用中存在許多不足、缺陷和違規行為。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新梅集團股份公司管理、使用的數千公頃土地被民眾越界耕種、侵佔,同時大片租賃土地尚未實施造林,仍處於閒置狀態。
近4000公頃土地被民眾越界耕種、侵佔
據政府監察總署稱,新梅集團股份公司尚未核查土地使用現狀,未制定土地使用方案,也未按規定明確面積和邊界。
監察機關評估,該企業的土地管理和使用仍然鬆懈。截至監察時,被民眾越界耕種、侵佔的面積已達數千公頃。
具體而言,在得樂省,被越界耕種、侵佔的面積為2400公頃;在得農省為1000公頃;在林同省為492公頃。
政府監察總署認為,這些面積需要單位採取措施管理和保護,並需要地方政府介入,以穩定當地治安秩序。

在近4000公頃土地被越界耕種、侵佔的同時,監察結論還指出,新梅大量租賃土地尚未實施造林,仍被閒置。
在得樂省,尚未造林、仍閒置的土地面積為1500公頃;在原得農省為800公頃;在原林同省為69.3公頃。
因此,已租賃但尚未造林、仍閒置的土地總面積約為2400公頃。政府監察總署認定,上述租賃土地使用不符合法律規定。
在民眾沒有生產用地的情況下浪費土地資源
在指出這些不足、缺陷和違規行為的原因時,政府監察總署評估,越南造紙總公司下屬南方造紙原料公司和新梅集團股份公司在西原地區的土地管理和使用仍然鬆懈。
這些企業缺乏檢查、監督,未能清楚掌握獲分配、租賃管理使用面積的邊界,並且完善土地手續緩慢。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監察總署認為“不將土地投入使用,造成土地資源浪費,而民眾卻沒有生產用地”。民眾非法侵佔土地、森林的情況長期存在,但尚未採取處理措施。
結論還指出各級地方政府的責任,即尚未充分履行轄區內土地國家管理職責,未對企業和民眾的土地違法行為採取措施。
回收企業移交地方的土地的管理和使用也未按規定正確實施。一些地方將土地租賃給公司造林,與民眾此前開墾、用於農耕生產的土地重疊,引發糾紛和投訴。
例如,在得樂省,原各縣人民委員會尚未制定土地使用方案,也未對移交地方管理的新梅1500公頃回收土地的使用進行檢查、核查和跟蹤。
該省職能部門也未對1553公頃新梅未造林、未將土地投入使用的土地採取措施處理。
發現刑事違法跡象須移交職能部門處理
針對所發現的不足、缺陷和違規行為,政府監察總署建議相關省人民委員會、省人民委員會主席組織核查、整頓、處理和改進。同時審查、明確責任,並按規定處理各時期相關機關、組織、單位、集體和個人。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監察總署要求在實施監察結論過程中,若發現刑事違法跡象,則移交職能部門依法處理。
對於得樂省,政府監察總署要求農業與環境廳與各鄉人民委員會配合,制定對移交地方管理的新梅回收土地的使用、管理方案。
對於林同省,要求地方確定財政義務,並要求新梅對調整前丹容縣560公頃土地履行義務,同時督促企業對調整前保林縣97.5公頃土地履行財政義務。
政府監察總署要求相關單位強制新梅將調整前得格隆縣和林河縣的877公頃土地投入使用;如不執行,則堅決依法收回。
建議工貿部指導處理、整改不足、缺陷和違規行為。同時審查、明確責任,以按規定處理各時期越南造紙總公司成員理事會、主席、副主席、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相關集體和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