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副總理:研究徵收反土地投機稅
副總理胡國勇建議研究徵稅原則,以限制投機、囤積土地,並處理已獲劃撥卻被閒置的土地。
9月21日上午,副總理胡國勇主持召開《土地法》修訂草案會議,要求農業與環境部研究將反投機稅原則和處理閒置土地的內容寫入法案。在此基礎上,政府將作出詳細規定,使政策符合實際。
副總理認為,《土地法》只應規定框架性、原則性問題,減少因實踐中出現新問題而頻繁修改的情況。對於仍有不同意見的內容,起草機構需繼續審查、仔細評估。
對於補償政策,他要求不得出現造成國家財產流失或產生消極現象的漏洞。確定地價和制定地價表的機制需符合各地條件。

農業與環境部表示,已審查64部相關法律和法典,並吸收、說明國會代表在8月會議上提出的意見。公安部技術單位正在完成將法案檔案上傳至VNeID以徵求民眾意見的手續。
草案集中修改土地規劃、使用計劃;土地劃撥、出租和用途變更;土地收回、補償、扶持、安置;財政與地價;土地使用者的權利、義務以及各類土地的使用制度等政策。
此前,在8月向國會提交修訂《土地法》方向時,農業與環境部部長鄭越雄表示,其中一項重要內容是創新財政與地價政策,以提高使用效率、限制投機、囤積和土地荒廢。
按照這一方向,將運用稅收政策限制持有土地卻不投入使用。國家還在研究對因規劃、基礎設施投資或用途變更而增加的土地價值部分進行調節的機制,而不是讓全部差額歸土地持有者所有。
草案同時補充對已交付項目但未使用或進度緩慢的土地的制裁措施。投資者可能需按延遲投入使用的時間繳納遞增款項;若繼續違規,國家將收回土地。被荒廢的農業、林業用地,已受處罰但在要求期限內仍未投入使用的,也可能被收回。
關於地價,草案導向使用地價表加調整係數來計算財政義務、預算收入、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時的土地使用權價值,以及國家收回土地時的補償款。調整係數是相對於地價表中各類土地、區域和位置價格的增減比例。
定價必須基於數據庫、科學方法,並公開、透明地實施,防止操縱或製造虛高價格;同時協調國家、土地使用者和投資者之間的利益。
武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