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主席陳青敏:分級但不得導致責任分散

9月25日下午,政治局委員、國會主席陳青敏,以政治局、書記處第220號檢查監督團團長身份,主持了通過針對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的檢查監督結果報告草案(第三階段)的會議。

政治局委員、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流光一同出席。

確保決議真正落到實處

檢查監督團高度評價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在組織和管理要求極高的階段所作的努力。

調整後,該市有173個直屬黨組織,幹部管理範圍廣,由市委常委會管理的幹部隊伍龐大。

在此背景下,市委保持了團結、穩定,領導指導幹部工作,未出現權限空白,同時逐步將重心從“穩定機構”轉向“提高隊伍素質和執行效率”。

特別是,市委常委會主動頒佈了調整後幹部管理分級的過渡機制,隨後繼續通過關於分級和職務標準的新規定進行規範;頒佈了關於提高基層幹部隊伍素質的第09-NQ/TU號決議。

這些重要決定體現了市委常委會在機構快速變化、對基層幹部要求大幅提高以及分級下放工作量日益增大的條件下的政治責任。

檢查團注意到在幹部規劃、安排、調動、輪換、培訓培養、評估等方面取得的許多具體成果,如:加強具有專業知識的公務員到基層掛職;從定性評估轉向以產品、進度和質量進行評估;建設KPI工具、評估軟件;努力數字化檔案、黨員和黨組織數據。

市委組織部、德潤坊、達多社及其他基層單位取得的成果,證明了市委的領導效力,因為主張已轉化為具體模式和產品。

關於決議的貫徹和執行工作,檢查監督團認為許多行動計劃和方案及時頒佈,主辦機構的分配與城市發展任務相結合。

對於第一階段指出的不足,173/173個直屬黨委已頒佈落實黨的十四大決議的計劃或方案。市委已部署6組標準來評估學習和貫徹決議的質量。

國會主席陳青敏建議繼續提升一步:從“已學習、已貫徹、已頒佈方案”轉向“已帶來什麼轉變、什麼產品、解決了什麼問題”。

同時必須有目標、產品、責任機構、資源、進度、影響指標和定期評估機制;確保決議真正落到實處,避免政治決心與執行能力之間的差距。

建設有足夠本領、能力、威信的幹部隊伍

關於幹部管理分級和隊伍質量,國會主席評價分級、授權已為基層在健全組織、安排幹部和處理工作方面更加主動創造了條件。

然而,在一些地方,參謀幹部隊伍仍然薄弱,缺乏在科學技術、數據、數字化轉型方面有深入專業知識的幹部;一些流程檔案和垂直行業協調機制仍不完善,需要規範化。

國會主席要求市委常委會按照以下原則繼續審查整個分級機制:下放權限必須同時創造條件執行。直接管理、分配、使用幹部的層級必須對評價、評估和產出質量負主要責任。

市委參謀機構必須加強指導、監督和早期預警風險。

越南國會主席陳青敏:分級但不得導致責任分散

“分級必須使機構處理工作更快、更接近民眾、更有效,但不得導致責任分散或造成各地之間質量差距過大”,國會主席強調。

關於幹部規劃、輪換和評估,幹部規劃和安排工作已大規模展開,注重女性幹部、年輕幹部結構,安排一些非本地人擔任職務。然而,深入專業幹部、科技幹部、數字化轉型幹部來源仍然有限;各塊、各行業、各層級之間尚未真正聯通。

認可以產品、進度、質量、KPI評估幹部的努力,國會主席提醒評估結果必須在規劃、培訓、安排、獎勵、篩選和替換幹部中實際使用;如果不與幹部決定掛鉤,評估將難以轉變。

關於檢查、監督、權力控制和數字化轉型,國會主席認為一些黨委的專題自我檢查尚不經常;財產收入核實業務仍有困難;用於控制的數據尚未聯通。

城市已有許多積極轉變:數字化大量文件,發展黨員數據庫,使用電子黨員手冊,處理數字化轉型戰役中的許多瓶頸。然而,下一步要求是數字化轉型必須服務於管理、預測、風險預警工作,而不能停留在舊流程的數字化上。

肯定胡志明市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因此對幹部工作的要求也必須設定得更高。

國會主席明確指出,檢查監督的最終目標不僅是指出流程上的對錯,更重要的是幫助市委常委會看清需要鞏固的環節、需要解決的瓶頸以及需要提升的內容,以建設有足夠本領、能力、威信,能夠組織實施城市在新階段發展目標的幹部隊伍。

“決定成功或失敗的是幹部隊伍。必須有一支有足夠心、足夠遠見、足夠本領,敢想、敢做、敢於對城市和基層的困難承擔責任的幹部隊伍”,國會主席強調。

代表胡志明市市委常委會,市委書記陳流光肯定將認真吸收國會主席陳青敏的指導意見以及檢查監督團的意見和評價;繼續領導、指導,緊急及時克服已指出的存在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