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張越勇剛簽署第4996號公文,批准在河內婦產醫院試點支持出生登記模式。
根據該模式,適用於在河內婦產醫院出生、父母一方在河內登記常住戶籍、持有出生證且相關信息完整一致的越南公民兒童。
出生登記屬於全市鄉級人民委員會的職權。不適用於代孕情形,或具有需按專門規定核實、處理的特殊因素的情形。
對於材料不完整、不一致或內容複雜的情況,支持點工作人員僅提供指導、協調核查信息,不得自行處理超出權限的事項。要求補充材料時必須明確需補充的內容,以減少民眾多次往返。
根據公文,民眾可前往設在醫院的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支持點,使用電子身份識別賬戶登錄進行申報、在線提交材料,並在需要時獲得操作指導。
河內婦產醫院負責簽發出生證、聯通電子出生證數據,並對由醫院建立和提供的醫療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按照現行流程指導、支持、接收和流轉材料,不代替有權機關辦理出生登記和簽發出生證明。
鄉級人民委員會按規定接收、處理材料並返還結果;不得要求民眾重新提供可在系統上合法調取的信息、證件,除非為確保受理條件而需要補充。
若試點實施使用國家預算,各單位須按規定報告有權機關審議、決定。
試點不會改變出生登記機關的職權、程序、手續、材料組成、辦理期限和責任。
試點結束後,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主持,會同市司法局、市衛生局、河內婦產醫院及相關機關總結、評估,並於2026年12月31日前向市人民委員會報告。
在此基礎上,市裡將考慮擴大範圍,朝著自動化、手續聯通和完善法律依據的方向改進模式。
試點在2026年最後3個月內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