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VN10毒品案38名被告提出上訴,歌手芝民請求減輕刑罰

具體而言,被告阮忠孝(歌手芝民)與其他36名被告提交上訴狀,請求減輕刑罰。被告阮慶餘則提出上訴,聲稱自己蒙冤。

此前,9月3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對VN10專案中的227名被告作出一審判決。該案涉及非法運輸、買賣及組織使用毒品,源於4名女空乘人員被利用從法國向越南運輸毒品一事。

在該案中,被告阮忠孝(歌手芝民)因組織非法使用毒品罪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被告阮慶餘因非法買賣毒品罪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

該案中,阮杜竹芳(又被稱為“慈善仙女”)因組織非法使用毒品罪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安德烈婭·艾巴爾·卡爾莫納(模特安西)因非法持有毒品罪和組織非法使用毒品罪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這兩人均未提出上訴。

根據案情,2023年3月16日,新山一國際機場海關分局在掃描檢查中,發現越南航空公司VN10航班上4名女空乘人員的行李中裝有多件表現異常的牙膏,遂通報公安部毒品犯罪偵查局和胡志明市公安局毒品犯罪偵查處進行檢查。

職能部門在這些行李中發現共計327支未開封的牙膏(品牌各異),每支牙膏分別裝在一個紙盒內,其中157支牙膏內藏有超過2.9公斤氯胺酮和超過8.3公斤MDMA毒品。

2023年3月17日,新山一國際機場海關分局將案卷移交胡志明市公安局偵查機關,依法定職權受理調查。

接到案件後,胡志明市公安局偵查機關進行核查查明,決定對非法運輸毒品案立案偵查,並設立代號為“VN10”的追查專案,集中擴大追查,調查處理相關的毒品犯罪團伙、組織和網絡。

一審判決認定,該案存在多組犯罪行為,罪名包括非法運輸、買賣、持有及組織使用毒品,以及不舉報犯罪等。

法院共對該案被告宣判11個死刑和19個無期徒刑,其餘被告的刑罰從1年6個月有期徒刑但獲緩刑,到27年有期徒刑不等。

越南胡志明市VN10毒品案38名被告提出上訴,歌手芝民請求減輕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