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越南國會就《郵政法》(修正案)草案及《計量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法草案進行分組討論。

不能讓守法經營的企業被反覆檢查,而有欺詐跡象的地方卻查不出來。
在河內組討論中就計量問題發言時,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認為,這是一個專業性強、但直接影響到人民生活和國家發展能力的領域。
民眾的日常生活與電費、水費、產品質量、技術等密切相關,需要準確、可信的測量方式。
計量偏差可能給民眾造成損失,使企業失去市場,甚至影響到生活中十分重要的決定——是否違法、是真是假……
因此,此次修法必須與保障交易公平、提高生產率和質量、提升技術自主能力相結合。
總書記、國家主席在具體建言修法時強調,必須發展計量能力,服務於提升經濟自主能力。
他指出,要掌握技術,就必須具備對產品質量進行測量驗證的能力。計量跟不上,研究就難以走向生產,企業也難以深度參與價值鏈。計量技術基礎設施發展政策必須滿足這一要求。
國家必須保障國家計量標準體系,但在基礎能力和市場尚不能滿足時,應為企業的投資、提供平等服務創造條件。
總書記、國家主席明確指出,設備投資必須與專家培訓、運行經費和使用需求相結合,避免購置現代化設備卻無法使用或無人使用而造成浪費。
減少事前檢查必須與有依據、有責任的事後檢查同步推進。總書記、國家主席提醒,需區分按市場需求開展的自願性活動與服務於國家管理的強制性檢驗測試。
能力公佈必須簡便、公開,不能變成申請審批的手續,避免要求企業重複證明已獲評估、確認的內容。
“不能讓守法經營的企業被多次檢查,而有欺詐跡象的地方卻查不出來。”總書記、國家主席說,並強調計量應是自願的,必須依據可驗證的結果,而不能只依據自我公佈。
數字化轉型必須提高測量結果的可靠性並降低實施成本。總書記、國家主席贊同將計量數字平臺確定為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管理平臺的組成部分。
總書記、國家主席特別提醒,在出現計量偏差、欺詐時,要始終保護民眾的權益。
法律草案規定了計量違法造成損害時的賠償責任,總書記、國家主席提出:“民眾如何行使這一權利?”
“當發現電錶、水錶或加油機存在欺詐時,需要確定時間、影響範圍、多收金額以及退還、賠償責任。
不能只處罰完畢,而受害者的權益仍未得到解決。”總書記、國家主席強調。
總書記、國家主席還指出,需考慮醫療領域的消費者權益。例如,機器診斷、測量出現偏差,如誤判為癌症或誤判有病,會給患者心理、健康和生計造成嚴重後果。

明確劃定邊界與管理責任
關於郵政領域,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提醒要拓展發展空間,保障平等競爭、管理責任到位,擴大服務、鼓勵技術應用,但郵政、運輸、物流、電子商務之間的邊界必須明確界定。
同時要確保基本服務覆蓋全體民眾,有效利用國家資源……
總書記、國家主席指出,相關活動彼此關聯並不意味著必須適用同一管理機制。如果範圍不清晰,企業可能要為同一活動滿足多層條件,管理機構也難以界定責任。
針對目前有4至5個部委共同管理該領域的實際情況,總書記、國家主席再次建議明確劃定管理邊界與職能,因為“多頭管理讓企業受苦”……
總書記、國家主席建議在電子商務、生產和消費發展的背景下進一步研究“郵政”概念,同時明確郵政在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和數字經濟中的作用。
關於轉向事後檢查、按風險管理的修訂內容,河內市國會代表黃決勝建議國會考慮將統計抽樣檢驗、依據數據調整檢驗週期等替代性監管方式原則入法,並交政府規定路線圖。
對於電錶、水錶、加油機和醫療設備——這些直接關係消費者權益與健康安全的設備,他認為放寬必須循序漸進,需試點並開展影響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