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下午,平福省建設項目投資管理委員會向省人民委員會提交了關於選擇和評估承包商過程的快速報告,涉及胡志明市-土龍木-春城高速公路建設安裝包。
根據報告,承包商選擇計劃已於2025年2月11日通過第233/QĐ-UBND號決定批准。胡志明市-土龍木-春城高速公路建設安裝包(簡稱招標包)通過國家招標網絡廣泛招標。
Văn Phú諮詢股份公司負責編制招標文件和評估投標文件。評估專家組由諮詢單位成立。
2月24日,平福省建設項目投資管理委員會在國家招標網絡系統上批准了招標文件,分別在2月24日和3月6日的決定中。自批准之日起,招標文件已在國家招標網絡系統上發佈。
截至3月17日,招標包在網上開標,共有5家承包商參與,包括:山海集團、Cienco 4集團、高速公路聯合體IB2500057961、平福高速公路聯合體和胡志明-土龍木-春城高速公路聯合體。
評估投標文件過程中有一些需要澄清的內容,平福省建設項目投資管理委員會已按規定組織實施。
同時,徵求了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已在招標管理局4月17日的第341號文件、經濟-投資建設管理局4月29日的第848號公函、越南註冊局5月5日的第2165號公函中回覆。
5月6日,專家組已按規定在國家招標網絡系統上編制了評估報告。基於評估報告,委員會已組織審查,批准了國家招標網絡系統上的承包商選擇結果。
承包商選擇結果已在國家招標網絡系統上公開(附有具體評估報告)。
根據5月26日媒體反映的信息,山海集團在收到上述招標包的承包商選擇結果通知後發表了意見。
然而,截至5月26日下午5點,平福省建設項目投資管理委員會尚未收到山海集團通過正式信函或國家招標網絡系統提交的任何正式建議。
平福省建設項目投資管理委員會主任Đinh Tiến Hải表示,承包商選擇結果已附有專家組全面評估報告,在國家招標網絡系統上通知。
“如果承包商對投標文件評估內容有建議,應按照2023年《招標法》第90、91條的規定執行。如果收到正式建議,委員會將依法執行建議解決程序”,報告明確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