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委常委會要求重新審查和調整全市保障性住房發展計劃,在等待新計劃期間,暫停審議和批准新的保障性住房項目投資主張。據《CafeF 財經》報道,這一安排出自10月15日第816-TB/TU號通知,調整後的保障房計劃須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

暫停審批設有例外:已獲市委常委會同意投資主張的項目,以及屬於新方向下優先類別的項目,仍可繼續推進。河內市將土地儲備和安置房儲備列為當前重點、緊迫任務,認為其直接關係到徵地拆遷進度和首都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

在10月14日關於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發展情況的會議結論中,市委常委會提出“安置必須先行一步,新住處應等於或優於舊住處”的原則,並要求從投資準備階段就測算安置房需求,與收回土地、補償、支持和徵地拆遷計劃掛鉤。新住處需在技術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基本服務和居民生活條件方面保持同步。

河內市要求全面審查各項目、各區域、各階段的實際安置需求,區分近期、預計新增和長期需求,並據此主動準備土地、房源和安置方案,減少居民因沒有新住處而長期臨時安置的情況。2026至2027年,尤其是徵地拆遷量大的項目,須安排足夠安置房滿足緊迫需求。

為落實上述目標,河內市將統計和分類全市淨地、已規劃土地、投資方已移交或預計移交的土地和房源,以及已完工、正在實施的國家所有安置房項目,逐項評估現狀、法律狀況、基礎設施條件和開發使用能力。對適合的土地和房源,可研究調整或轉換用途以補充安置房供應,但須符合規劃、實際需求和法律規定。

市委常委會指出,安置房不足不僅可能拖慢項目進度、延長臨時安置時間,還會產生額外費用,影響市財政和居民合法權益。河內市同時要求解決已投資土地和房源遲遲未投入使用造成的資源浪費,推進數字化轉型,建立全市統一的土地和安置房管理數據庫及調度看板,並研究在必要時將部分保障房土地和房源調整、轉換用途。

河內市人民委員會須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並頒佈2026至2030年安置房土地和房源發展總體規劃,明確各階段需求與供給能力、現有和擬發展土地房源清單、開發與用途轉換方案、優先順序、資源、進度及各部門責任,並與城市投資項目、土地收回和徵地拆遷計劃同步。人民委員會須在2026年12月向市委常委會報告執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