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批准翠雲公園基礎設施資產開發方案,採用公開拍賣方式出租開發經營權。據西貢解放報10月18日報道,該信息由胡志明市建設廳下屬交通與工程技術管理中心發佈。方案被視為將這座海濱公園與旅遊、服務和商業活動同步運營的重要一步。

根據方案,開發範圍包括6900平方米沙灘、2萬5000平方米近岸水域,6座公共服務站和觀海樓的地上部分共3165平方米,以及總面積5000平方米的兩個停車場。公園內還將設置10個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出租點、60個經營服務攤位,以及用於廣告的LED屏幕位置。面積約8621平方米的三勝塔廣場和規劃中8547平方米的美食區也列入開發目錄,用於舉辦有商業目的的文化社會活動。

中標單位獲10年開發經營權,同時負責管理、養護和維修整座佔地20.7公頃的公園,確保環境衛生、治安秩序、海灘安全以及救援工作。維護保養費用由承租方自行安排。從第二年至第十年,租金每年上漲3%。方案要求中標方保持開放空間,保障社區通行權,不得將公共空間通行權商業化,不得對社區共同使用需求收費。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規定,開發活動必須保持海濱公共公園的性質,經營活動須遵守已批准的規劃和建築方案,不得在公園內和海灘上擅自增建工程。方案期望通過公開拍賣機制提高公共資產管理效率,為頭頓海灘旅遊增加服務產品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