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批准翠雲公園基礎設施資產開發方案,以公開拍賣方式出租開發權。據胡志明市交通與工程技術基礎設施管理中心10月18日通報,這是將該海濱公園與旅遊、服務和商業活動結合運營的重要一步。

方案劃定的開發範圍包括6900平方米沙灘、2.5萬平方米近岸水域、6座公共服務站和觀海樓的上層共3165平方米,以及兩處合計5000平方米的停車場。公園內還將設置10個自行車、電動車和摩托車租賃點、60個經營攤位以及用於廣告的LED屏幕位置。

三勝塔廣場約8621平方米和規劃中的美食區8547平方米也列入開發清單,可用於舉辦有商業目的的文化社會活動。座位出租、餐飲和海上運動等服務也被要求結合居民和遊客的實際需求組織。

中標單位獲得10年開發經營權,同時須管理、養護、維修和維護佔地20.7公頃的整個公園,負責環境衛生、治安秩序、海灘安全和救援工作,維護保養費用自行承擔。租金從第二年至第十年每年上漲3%。

胡志明市規定,開發必須保持海濱公共公園的性質,不得將公共空間的使用權商業化,不得對社區的公共使用需求收費。經營活動須遵守已批准的規劃和建築方案,不得在公園和海灘上擅自增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