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日,平定省交通警察表示,已經處理了在端午節當天在歸仁海灘上行駛皮卡車的司機,當時有許多居民和遊客聚集在海灘上玩耍、游泳。
與此同時,綏和市(富安省)政府也要求有關當局介入,核實信息並確定在端午節當天在綏和海灘上快速行駛的黑色皮卡車司機的違法行為,此舉讓許多人感到恐慌。
處罰皮卡車司機
具體來說,平定省公安交通警察局表示,在接收來自民眾的信息、圖片和視頻後,該單位已指示第5公路交通警察隊緊急核實、澄清並嚴肅處理在海灘人多區域駕駛皮卡車的司機。
職能部門迅速確定5月31日在歸仁海灘上違規行駛的皮卡車司機是周文莫(48歲,居住在歸仁市黎鴻峰坊),並已邀請他前來工作。
結果,公安決定對莫先生處以600萬越南盾的罰款,並在駕駛執照上扣除2分,因為駕駛車輛進入禁止區域。

同一天,綏和市人民委員會已發文要求職能部門核實並嚴肅處理(如有違規)5月31日在城市海灘上行駛的車牌為78A-176.48的皮卡車,此舉破壞了公共秩序並影響了居民和遊客的安全。
綏和市人民委員會還要求公共服務管理委員會緊急審查規定,組織在6月6日之前在海灘上設置禁止汽車標誌。同時,要求第7坊和第9坊人民委員會派出力量定期檢查,嚴肅處理海灘區域的違法行為。

根據綏和市公共服務管理委員會的報告,5月31日下午4點30分,在綏和市海灘上,有公民擅自駕駛車牌為78A-17648的皮卡車在從迎風塔到阮惠路游泳區的沙灘上行駛,隨後陷入沙中不得不叫吊車來拉上來。
然而,之後這輛車繼續在沙灘上行駛,而此時居民和遊客正在海灘上游泳,人數眾多,破壞了公共秩序。
民眾希望嚴肅處理
面對司機在海灘上隨意駕駛皮卡車的情況,阮氏玉娥(39歲,居住在綏和市)表示:“我關注這件事已經幾天了,覺得非常危險。已經有停車場了,他們還是開車到遊客眾多的區域,尤其是有很多小孩子。如果發生什麼事情,那將非常令人痛心。”
黎長明(也居住在綏和市)建議:“需要重罰以儆效尤。如果構成刑事犯罪的因素足夠,也應該適用以作為榜樣。”
阮泰宣 – 綏和市公共服務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 表示,該單位將按照城市的指示在海灘上設置禁止汽車標誌。他說,實際上海灘本來就不允許汽車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