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省公安廳10月18日通報,10月15日,該廳刑事警察處接收了前來投案的武成達。武成達1989年出生,住興安省泰寧鄉河美村,因涉嫌“盜竊財產”被興安省公安廳偵查機關發出通緝令。警方表示,已按法律規定辦理接收手續,繼續處理案件。
案件材料顯示,2018年3月26日至4月15日期間,武成達與他人一起在興安省境內3家企業實施盜竊財產行為。作案後,武成達逃離當地。其他涉案人員已被職能機關調查、起訴,並由法院依法審理。
武成達此前曾於2023年9月13日投案,案件隨後恢復偵查。2024年5月2日,他在中央法醫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期間逃跑。興安省公安廳偵查機關此後恢復對案件和被告人的偵查,並依法對其發出通緝令。
在追查過程中,刑事警察處採取業務措施,同時加強宣傳動員,並直接前往其家庭,說服親屬聯繫、勸告武成達儘早投案,遵守法律規定,以爭取獲得寬大處理政策的考慮。經過一段時間躲藏,武成達於2026年10月15日到公安機關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