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委常委會近日就全市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發展情況發出通知,明確在修訂後的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發展計劃出臺前,暫停審議和批准新的保障性住房項目投資主張。通知同時列出例外情形:已經獲得市委常委會同意投資主張的項目,以及屬於優先發展範圍的項目,不在此次暫停之列。

市委常委會表示,保障性住房發展須放在全市住房發展總體規劃和相關規定中統籌考慮,與城市發展方向保持同步,符合實際需求和資源平衡能力,同時避免投資分散、零碎造成資源浪費。為此,市委常委會要求職能部門全面審查保障性住房項目實施情況、保障性住房用地儲備及相關規劃和計劃,並在此基礎上調整住房發展計劃,完成期限為11月30日。

在調整計劃時,職能部門須明確項目清單、土地儲備、資源來源和實施路線圖,並按優先順序推進:首先開發已由投資方建成或即將移交城市的城區、住宅區內的土地,優先使用已完成同步技術基礎設施投資、具備立即開工條件的乾淨地塊;其次是多功能城區內的保障性住房,與加快安置城區建設進度相結合;最後才是在符合規劃、實際需求和實施能力的前提下新建集中式保障性住房項目。市委常委會要求最大限度限制批准零散、缺乏規劃與基礎設施同步性的小型項目。

對於安置房,市委常委會要求全面審查評估,並按每個項目、地區和區域準確預測安置需求,覆蓋城市各個發展方向和空間,且須與面向100年願景的首都總體規劃、城市發展計劃以及2026至2030年階段重點和緊急工程的進度相銜接。同時要求集中資源,為2026至2027年階段,尤其是徵地拆遷量大的重點項目,安排足夠的安置房源,並強調“安置須先行一步,新住處須等於或優於舊住處”,新住處在技術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必要服務和居民生活條件方面須保持同步。

據通知中引用的數據,截至7月,河內市已有116個保障性住房項目獲得市人民委員會批准投資主張並正在實施,約合10.13萬套住房。河內還在實施24個為人民公安武裝力量建設的住房項目,規模約88.24公頃,對應23633套住房;此外已與國防部就15個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用地位置達成一致,總面積約18.8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