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正在審議《資產拍賣法》修訂草案。政府總理黎明興在討論中提出,草案仍有四組問題需要繼續仔細審查,包括適用範圍與拍賣機構選擇、參與拍賣與出價及預付款、在線拍賣與加價幅度,以及取消拍賣結果與保護善意買受人權益。他表示,這些內容關係到法律體系的統一與協調。
黎明興特別提到拍賣法與土地法的銜接。他說,對於土地使用權這一資產,拍賣程序與土地管理規定密切相關,而土地法要求加強對地價的國家管理;組織土地使用權拍賣必須與土地法規定的確定和決定地價機制相結合,其中包含地方政府和有權機關的責任。
在目標層面,黎明興表示,最重要的是國家必須能夠管理和調控地價及房地產市場,尤其是控制房價,特別是政策對象、低收入者住房、社會住房和租賃住房。他稱,對這些細分市場必須嚴格管理價格,不讓出現不合理暴漲,使政策對象和低收入者能夠通過購買社會住房或長期租房獲得住房。
黎明興還表示,土地使用權拍賣、向投資者交地等程序應與《土地法》《住房法》《房地產經營法》同步實施,並與《招標法》相協調。他建議國會代表繼續研究並提出意見,完善草案條款,使其與相關專門法律緊密銜接、具備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