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國會常務委員會就《教師法》草案的採納、解釋和修改提出了意見。經濟財政委員會主任表示,政治局正在指導制定兩項與教育和醫療領域相關的大型決議。因此,該法案需要明確表達在吸引和優待教師和醫生——這些在教育和人民健康事業中扮演關鍵角色的人——方面的國家觀點、法律框架和政策。
“不僅要將教師的工資定在工資等級體系中的最高級別,還應該實施當前的雙倍、三倍制度,以真正選拔出最優秀的人才”,馬先生強調。
他還建議法律為培養高質量的教師隊伍創造條件——這些人是直接教育國家未來主人的人。如果不能在法律中立即規定,他建議政府在即將出臺的政策中具體化“教師的工資應定在最高級別”的觀點。

文化社會委員會主任阮德榮表示,在討論中,一些代表也建議更明確規定教師的工資和津貼應排在事業單位工資等級體系中的最高級別,確保符合工資政策改革的方向。
根據阮德榮的說法,公立教育機構的教師是公務員,因此工資按照事業單位工資等級體系執行。規定教師享受最高工資和津貼是將黨的主張在政治局第91號結論中制度化。這一內容基本上不違背關於工資和津貼政策改革的第27號決議精神。該法案還授權政府詳細規定教師的工資安排。
對於非公立教育機構的教師,阮德榮認為,如果實施與公立機構類似的工資機制,將影響教育社會化的政策並違反自主、自願原則。因此,該法案規定非公立教師的工資將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執行。
教育和培訓部部長阮金山表示,該法案已經規定教師的工資應排在事業單位工資等級體系中的最高級別。然而,對於提議當前工資的2-3倍,“由於對預算的巨大影響,需要仔細計算”。
“對於大約120萬名教師,即使是輕微的調整也會對國家預算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因此,我們不能在法律中具體提出增加的數字”,阮金山說,表示調整教師收入需要確保生活水平,但必須有路線圖和可行性計算。該法案已經提出了為今後制定工資政策奠定基礎的原則。
根據教師和教育管理幹部局的數據,年輕教師的起薪係數為2.34,約為680萬越南盾。三級幼兒教師根據級別每月收入從近380萬到超過880萬越南盾不等。小學、初中和高中一級教師的工資最高。其中,工資係數為6.78的人每月工資近1600萬越南盾。除了基本工資,教師還可以獲得一些其他津貼,如:工齡津貼、職業優惠津貼、職務津貼等。
國會預計將於6月13日通過該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