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正在審議《資產拍賣法》修訂草案。在10月19日上午的小組討論中,國會主席陳青敏(Trần Thanh Mẫn)提出,草案應完善相關規定,遏制拍賣中的串通、壓價和棄標行為,同時推進線上拍賣,確保公開透明並提升國家管理效率。

陳青敏表示,修訂工作應聚焦五組重點問題,優先確保法律體系的統一與協調,並加強防範和打擊資產拍賣中串通、壓價、棄標的制裁措施。他指出,串通、使用“藍軍紅軍”、壓價以及中標後棄標是引發不滿的問題,直接關係反腐敗、反消極和保護公共財產。在土地領域,操縱拍賣可能對房地產市場產生負面影響,損害國家、民眾和企業的利益。

針對上述問題,他建議研究將個人住宅用地使用權拍賣的預繳保證金比例提高至20%至50%,在將政府相關規定法律化的基礎上推進,並考慮對部分存在操縱風險的資產類型有選擇地適用。他還提出,對中標後棄標或存在串通行為的情形,視性質和情節禁止參與拍賣6個月至5年,並在國家資產拍賣門戶網站公開違規名單。

草案還擬補充多項禁止行為,包括在允許公開的時間之前洩露參拍人名單和資料,以及在選擇拍賣執業機構和拍賣師過程中違規干預、指示。陳青敏強調,必須有足夠有力的制裁措施,遏制串通、壓價、棄標,尤其是土地使用權拍賣中的此類行為。

在線上拍賣方面,陳青敏贊同大力推進線上拍賣,認為這符合國家數字化轉型和建設數字政府的方向。他提出,應研究對大多數資產類型優先採用線上拍賣,特殊情況除外;完善由國家機構管理的國家資產拍賣門戶網站,確保身份認證、電子核驗、信息安全和數據保護;並補充禁止非法侵入線上拍賣系統、利用技術作弊的規定,同時審查削減不再適應數字環境的手續。

關於透明度,草案需明確拍賣信息、拍賣結果以及中標後棄標名單的公開責任。資產所有人必須提供完整、準確的信息,並對資產的合法性負責。陳青敏同時表示,無論法律制定得多麼嚴密,人的因素仍起決定作用,因此需提高拍賣執業機構和拍賣師在發現、阻止違規方面的責任,並明確暫停、停止或取消拍賣時的權利、義務與責任。